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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私企老板贿选人大代表一晚“批发”红包280个。一位县委常委透露:选市代表花20来万元是普遍的事情。一位市人大代表透露:这次候选人送来的红包他总共收到3万余元(2008年02月18日《检察日报》)
人大代表是个十分神圣的“头衔”,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重要使命,因此容不得半点含糊。但是,靠派送红包、礼品、宴请等贿选人大代表,不仅严重贬损了人大代表的形象,而且其履行职能的可信度大打折扣。他们还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吗?他们究竟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这些问题让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
当前不容忽视的是,人大代表贿选并非个别现象,尤其是那些民营企业老板们,随着企业的扩张和财力的增强,参与政治舞台的愿望日益强烈,尽管这本身并非坏事,但采用贿选等不光彩手段,大肆捞取政治“光环”,担任各种社会职务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却走了调、变了味。“选市代表花20来万元是普遍的事情”,足以让人警醒,如此大把花钱,到底意欲何为。
一是可以拥有发言权。一些老板代表们为了本行业利益,在人大会上经常“怪论不断”,比如女青年助推房价说、政府限价房政策造成富人心理失衡和社会不公等。尽管现在早已过了因言获罪的年代,但他们其中一些人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千方百计片面造势却是不争的事实。
二是可以提升形象、显示地位。人大代表不仅具有一定的权力,更重要的是,拥有了一张比广告更具有诱惑力的身份“名片”,与政府官员打交道更加方便了,从事商业活动似乎更有“信誉度”了,由此带来了无法衡量的巨大隐形价值。
三是可以“坐收渔利”。正如一位代表直言“这次候选人送来的红包他总共收到3万余元”、“一些代表选上县代表的时候就花了钱,因此给市代表候选人投票也要收钱,一些市代表在选省代表的时候也要收钱,而且信封里的数额一级比一级多”。可见,人大代表的“头衔”不是白得的,但也不是白“买”的,花了多少钱,必定还要收回来,但这就好比买官卖官一样,花钱“买”来的官有几个不腐败?
“人大代表”——这个神圣的“头衔”不容亵渎,更不能拿金钱和“投资利润”来衡量它的价值。在各级人大换届选举或届中调整中,有关方面应该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大对贿选现象的打击力度,发现一个清查一个,绝不姑息违法乱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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