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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广东省政府召开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长黄华华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五不准”: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不准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和违规违法收受房屋;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影响经商办企业;不准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3月26日《信息时报》)。
毫无疑问,这“五个不准”禁令是广东发出加强廉政建设的信号,我们也毫不怀疑广东加强廉政建设的诚意和决心。只是这样的禁令,未免给人以怪怪的感觉,觉得这不过是在重复“正确的废话”,我们更期待的,应该不是这样泛泛提要求的“唱功”,更应该是如何使“不准”落到实处的“做功”。
细看这“五个不准”的内容,哪一条不是我们早已烂熟于心的?哪一项不是被强调了无数遍的?这些规定,不仅党纪条规里都有明确要求,各级各地也都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了N次,或者在大会小会上强调了N回,听得老百姓的耳朵都起了老茧,听得大官小吏们产生了抗药性,视之为笑话或者当作过耳的春风。可是我们为什么还要这样一次比一次大声的强调呢?是因为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有的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成为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羁绊甚至毒瘤。
造成这种尴尬状况的根源,除了政治体制的不够完善有待改进之外,唱功有余做功不足是个重要原因。长期以来,我们过分注重觉悟式治理,把“教育”的位置摆得过高,潜意识里认为党员干部的素质本来就是高的,通过讲道理提要求就可以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使他们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民公仆,而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制度建设,许多地方出现了廉政建设重提倡轻治理的“一手软”现象。而这样的“一手软”,却正是问题难以根治的“病灶”所在,因为在制度的漏洞面前,人性的弱点总是很容易占上风导致犯错犯罪的。以广东的“五个不准”为例,如果没有实在的措施,恐怕喊破嗓子提要求也是不管用的。我们更需要的是,在有了这些“不准”之后,必须立即有使之“不能”、“不敢”的制度跟进,而后者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当然,也许广东对如何落实这“五个不准”,已经有了相应的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能够使“不准”成为“不能”、“不敢”。在没有看到这些东西的前提之下,我以广东为例发这样的议论,并没有故意批评广东跟广东过不去的意思,只是针对这样一种现象,说说自己的看法而已,希望广东的领导和同志们看了不要生气。
同样是在3月25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反腐倡廉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这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这,发出的不正是把练好“做功”作为廉政建设根本之道的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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