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反腐>>滚动>>本页
开发商“违法”占地建商场 国土局通知成空文
时间:2008年03月27日 07:18  作者:  新闻来源:北京晨报

围墙内施工依旧让张先生很气愤。

 

百亩树苗被砍光。

村民们说,这里要建大商场。

国土局两份停工通知成空文 开发商“违法”占地村民不满

百亩树苗被砍 腾地儿建商场

“120亩的树苗都被砍光了!”昨天,读者吴先生致电本报称,朝阳区崔各庄乡马泉营村西南角一块120多亩原本种着树苗的地被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占了。房地产公司不仅将地里的树苗全部砍光,还在上面大兴土木,盖起了商场。而在其施工期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的执法监察分队已认定其为违法占地,要求其停工整顿的两次通知都成了一纸空文。

村民举报

开发商砍树苗建商场

“120多亩树苗都给砍光了。”吴先生是马泉营村的村民,他告诉记者,这120多亩地以前被村里承包给了个人,承包人在地里种起了树苗,后来,这块地以及树苗又被村委会买了回来。去年11月底,村里来了一些工人,将这块地里的树苗全都砍了,“小点的就拿推土机推。”树光了,空地变成了工地,一幢不成形的建筑开始“崭露头角”,“原来这地是被一家房地产公司占了,用来盖商场。”

于是,几位村民联合起来,将此事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了举报。随后,吴先生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的执法监察分队了解到,利用这块地开发工程的是春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其施工过程中,执法监察分队已经认定其为违法占地,两次对该公司下达了要求停工整顿的通知,“分队的人还给我出示了通知文件,上面还有那个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的签名。”吴先生说,可是这两份通知竟然都成了一纸空文,120亩地上的工程依然进行得热火朝天。

昨天,记者来到马泉营村,经过村民的指点,记者找到了原本种着树苗的120亩地,这块地的周围已经被一圈围墙围住,围墙内建筑工人正在施工,秩序井然,规模甚为宏大。

■各方说法

村委会: 出租土地兴建设并不违法

随后,记者致电马泉营村村委会,一位工作人员透露,西南角120亩地为村里所有,在乡里的牵头下,村里将这块地租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由他们开发建设商场,并不违法。“那些树苗早就枯了,没人管了,放在那儿还容易发生火灾呢。”至于其他细节,她称不甚了解。而村委会主任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执法监察分队: 工程涉嫌违法占地

随后,记者来到国土局执法监察分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已经对春天房地产开发公司下达过两次要求其停工整顿的通知,“他们应该停,但他们不停。”由于分队没有强制执法的权力,因此,他们准备“按照下一步法律程序走”。在记者的追问下,工作人员表示,该处工程确实涉嫌违法占地。

房地产开放商: 工程建设非公司行为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春天房地产公司杨经理的电话,接听电话的一位男子称杨经理不在,他是司机,他表示马泉营村120亩地上的工程确实属于他们公司。几个小时后,杨经理本人接听了记者的电话,当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后,杨经理随即表示他正在开会,挂断了电话。当记者在截稿前再度拨通杨经理电话时,一位女士接通电话并表示,“这项工程正在进行中,这是政府的项目,并不是公司的行为。”对于是否接到过执法监察分队的停工整顿通知而未停工一事,她表示要请示领导再予以回答,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对方答复。

朝阳区绿化局: 是否违法视土地性质而定

“占用村里种植树苗的地是否违法?”对此,记者咨询了朝阳区绿化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她们没有接到春天房地产开发公司砍伐这块地上树木的审批申请。但如果这块地为苗圃,砍伐树苗则不需要绿化局进行审批,砍伐林地等才需要经过绿化局的审批。而占用这些地建筑商场的工程是否属于违法占地,则要看乡里规划部门对这块地性质的认定。

广州维修基金第一案业主赢了开发商(06-25 14:37)
收受开发商巨额贿赂 重庆三名厅官“倒地”(03-17 10:30)
重庆丰都原副县长收开发商“好处费”获刑3年(03-08 15:15)
地下停车场归属起纠纷 法院认定开发商享有使用、收益权 (01-05 17:40)
中国地震局状告开发商强拆观测台终审败诉(12-09 11:55)
开发商囤地调查:最近7年内近半入市土地未开发(12-09 10:00)
只办商贷,开发商与银行“绑架”购房者利益(11-26 00:19)
北京首次对变相囤地开发商亮出“红牌”(11-24 13:34)
开发商建楼盘道路被封状告规划局胜诉 (11-08 15:54)
拆迁户称回迁房被领导干部占据状告开发商 (10-30 15:46)
购房意向书三年成废纸 法院判开发商赔15万(10-29 11:20)
国土资源部:防止开发商囤地形成垄断(10-27 14:28)

责任编辑: 刘勇
发表评论
正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检察日报”或“稿件来源:正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检察日报正义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正义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正义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在线培训 | 经典案例 | 新闻排行 | 专题检索

法治漫画 更多>>
网络诈骗
变调
廉洁金条
酒精考验
博客精选 更多>>
论坛精选 更多>>
摄影美图 更多>>
五环梦
免费拜年电话
我的2008
女子冬季两项冠军殷俏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6,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