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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江苏3月27日讯(通讯员 朱志军 常雪萍)今年以来,江苏省如皋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充分发挥侦查监督检察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保证轻微刑事案件在侦、捕、诉等环节的全程快速办理,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建立简繁分流,专人办理工作机制。在批捕环节,把所有案件分为5类,分别为:自侦类、侵财类、人身伤害类、未成年人保护类、重特类。要求一般案件当天办理,重大案件2日办理,特大案件3日办理。同时挑选了3名业务能力强、办案速度快、工作细心的干警组成快速办理小组,针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将案件分流到快速办理小组专门办理。
建立提速增效,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快速办理小组审查批捕轻微刑事案件经过阅卷、提审、核实证据等法定程序,通过简化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全面提速,快速作出决定,并由专人当天将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机关。在确保案件高质量的同时,批捕案件办结时间平均维持在2.43天。
建立内外联动,协调办理工作机制。为保证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能够真正全面提速,在做出批捕决定后,对内,实行捕诉衔接制,侦查监督部门当天就将《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抄送本院公诉部门,并全程监控;对外,及时将《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随《批准逮捕决定书》一同送达公安机关,并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尽快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均能在建议的期限内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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