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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上级法院批准,南京市栖霞区法院根据“法律服务进社区”的计划,在该区的一些社区成立了社区法官工作站。这一旨在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把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的举措,令人为之叫好。
在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的做法显然有诸多好处:第一个好处是,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应该说,我国经过五次普法教育,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终归是“纸上得来终觉浅”,只有结合遇到的涉法问题,求得法官释疑解难,才能印象深、记得牢,加之工作站还要对居民、居委会成员进行法律宣传和民事纠纷调解培训,社区干部和居民法律水平得到实质性提升是必然的。第二个好处是,有利于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社区民事案件所涉及的,大多集中在经济纠纷、邻里矛盾、利益受到侵犯等并非重大的问题上,但由于社区没有调解机构,缺乏调解和疏导环节,只能靠打官司来解决。有了社区法官工作站,许多问题就可以在下面化解了,这无疑能够促进社区和谐。在第三个好处是,节省居民的精力和财力。一般的民事纠纷,动辄到法院打官司,不但增加烦恼、伤害邻里感情,而且浪费双方当事人时间和精力,还要掏诉讼费。问题在社区解决了,岂能不受到居民的欢迎?
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落实以法治国方略的题中之意,司法机关对此负有特殊责任。南京市栖霞区法院在社区设立社区法官工作站的举措,就是在这方面的有益探索。他们的做法,值得各地司法机关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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