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最新评论>>本页
[正义网] 社区法官工作站设得好
时间:2008年03月27日 13:51  作者:侯文学  新闻来源:正义网

日前,经上级法院批准,南京市栖霞区法院根据“法律服务进社区”的计划,在该区的一些社区成立了社区法官工作站。这一旨在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把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的举措,令人为之叫好。

在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的做法显然有诸多好处:第一个好处是,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应该说,我国经过五次普法教育,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终归是“纸上得来终觉浅”,只有结合遇到的涉法问题,求得法官释疑解难,才能印象深、记得牢,加之工作站还要对居民、居委会成员进行法律宣传和民事纠纷调解培训,社区干部和居民法律水平得到实质性提升是必然的。第二个好处是,有利于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社区民事案件所涉及的,大多集中在经济纠纷、邻里矛盾、利益受到侵犯等并非重大的问题上,但由于社区没有调解机构,缺乏调解和疏导环节,只能靠打官司来解决。有了社区法官工作站,许多问题就可以在下面化解了,这无疑能够促进社区和谐。在第三个好处是,节省居民的精力和财力。一般的民事纠纷,动辄到法院打官司,不但增加烦恼、伤害邻里感情,而且浪费双方当事人时间和精力,还要掏诉讼费。问题在社区解决了,岂能不受到居民的欢迎?

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落实以法治国方略的题中之意,司法机关对此负有特殊责任。南京市栖霞区法院在社区设立社区法官工作站的举措,就是在这方面的有益探索。他们的做法,值得各地司法机关学习和借鉴。

责任编辑: 刘阳旭
发表评论
正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检察日报”或“稿件来源:正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检察日报正义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正义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正义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在线培训 | 经典案例 | 新闻排行 | 专题检索

法治漫画 更多>>
骗保
网络诈骗
变调
廉洁金条
博客精选 更多>>
论坛精选 更多>>
摄影美图 更多>>
五环梦
免费拜年电话
我的2008
女子冬季两项冠军殷俏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6,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