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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5月6日《检察日报》报道,本报曾多次报道的福建三明“吃人公园”事件终审有果,法院驳回溺水身亡孩子谢童、吕航的家长要求相关部门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
点评:这样的判决并不出乎意料。就单个个案来说,在法律上找出让政府有关部门承担责任的依据,的确比较难。有了这个判决,以后再有孩子家长起诉,结果估计大抵如此。
然而,如果整体来看几年时间之内先后死了几十人,我们或许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么长时间,死这么多人,人们竟未得到任何警示,这难道不该有人承担责任?
不断有人被淹死,如果政府部门里谁知道了这一事实,他一定会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告诫自己的、自己亲朋的孩子“不要去河边”。然而,这样的危险,没人告诉百姓。
所以,我想提醒一些部门:法院判决,在法律上给了你们清白,但究竟有没有责任,自己心里该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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