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翼城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五项举措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到了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诉求及时得到妥善解决。
指定专人负责。院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专门负责对来信来访进行登记、审查和回复。对群众反映的事项,做到严格依法办理,回复有理有据,通俗易懂。
建立专门台账。建立群众来信办理台账,同步登记信件来源、来信人、反映问题和诉求、收到时间、答复时间及方式、答复内容等情况,便于核查及监督。
加强内部配合。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全体动员、全员调配,共同做好群众来信办理和回复工作。对于需要释法说理的,由控申工作人员和涉及部门共同答复、共同落实,尽可能地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语言提高释法说理实效性。
规范回复内容。对群众来信反映的具体问题认真审阅,依法进行分类处理。实践中,将结合具体情况灵活采用书面、电话、短信通知等方式进行回复。
注重后续办理。对属于本院管辖的群众来信来访,按照最高检“三个月内作出实体性回复”的要求,积极协调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办理,定期了解案件进展,进展缓慢的,视情况向分管领导和检察长汇报,确保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等工作,真正地从实处、从细处为群众着想,促使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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