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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同向 共谱法治护航民企协奏曲

时间:2020-12-29 11:20:00  作者:铭遥 张哲  新闻来源:《方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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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心同向 共谱法治护航民企协奏曲

  ——检察机关、工商联“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纪事

  “工商联是民营企业家的‘娘家’,检察机关就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真严管、真厚爱。检察司法目的是为真爱而管、是为健康成长而罚!”

  天高云淡,风过不寒,这是北京深秋十月难得的艳阳天。向来忙碌而安静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东华门办公区人头攒动,2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律师、法学院学生走入最高检,参加检察机关、工商联“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

  10月下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加强沟通联系,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开放日活动,10月30日,落地于最高检的这场开放日活动,为两家联合组织开展的全国四级联动开放日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活动期间,共有包括263位全国人大代表、112位全国政协委员在内的52361名企业家走进31个省级检察院、328个市级检察院、2947个县区检察院。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共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4800余条,为检察机关依法护航民营经济提供了具体路径遵循。

  这是最高检检务公开史上最为特别的一场检察开放日活动,规模最大——邀请人数超过200人,规格最高——最高检张军检察长与全国工商联高云龙主席同时参加,首次全程合作举办开放日、首次将央视直播间搬入最高检、首次采用线上线下实时互动……这些“之最”与“首次”背后,是基于疫情下世界经济形势的严峻和我国“十四五”经济发展下的法治考量。

   “娘家人”联手,严管即是厚爱

  “工商联是民营企业家的‘娘家’,检察机关就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真严管、真厚爱。检察司法目的是为真爱而管、是为健康成长而罚!”张军检察长在开放日活动中表示。

  2018年12月,全国工商联与最高检联合调研,在座谈会上一位民营企业家发言时就讲道:“我们不需要特殊关照,只要能够平等对待就好”。话语朴实却发人深省。年底,最高检总结梳理11项具体检察政策,指引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民企案件,并发布典型案例加以指导。

  2019年2月,全国工商联与最高检建立了沟通联系机制,健全日常联系机制,确定每半年举行一次双方主要领导出席的高层会商,建立联合调研机制,健全民主监督,推动双方信息共通互享,联合开展宣传培训,并明确了责任部门。 

  高云龙主席表示,全国工商联进一步加强与最高检的协调联动,坚持问题导向,联手同向发力,着力填补短板、改善弱项,通过长期努力、持续奋斗,力争从思想意识、观念传统上进行改变,切实服务保障好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自双方共同下发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以来,最高检和全国工商联积极落实意见精神,合作日益紧密。“最高检每半年给我们递送一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双方信息沟通非常顺畅。”全国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民营企业家最关心的“挂案”问题,最高检于2019年10月下旬部署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2019年12月31日,全国共排查出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2870件。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清理办结2125件,占总数的74%。其中部分“挂案”线索正是来源于全国工商联的日常沟通联系中,“我们对案件进行跟踪协调,部分企业诉求受到最高检的重视和支持,依法维权取得良好效果。”全国工商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2020年年初,考虑到民营企业不同的经营管理模式,对经营中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张军检察长突出强调, “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在民营企业家中引起强烈反响,提振了企业家发展信心。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修改刑法规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提案》,呼吁侵害民企和国企的犯罪行为罪责一致、统一追诉标准,积极参与最高检咨询委赴辽宁开展落实“少捕、慎诉”刑事政策的调研。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经济形势出现新的变化,最高检及时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11条意见,提出的37项具体检察政策中有22项是涉及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专门强调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切实把政策落地落实。今年前三季度,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涉嫌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高于普通刑事犯罪6.6个、8.4个百分点。

  “从去年双方共同制定加强沟通联系机制意见以来,全国31个省级检察院以及相当数量的市县级检察院都与同级工商联建立了沟通联系机制。工商联反映的企业法律诉求都得到了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人透露,全国工商联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全力配合今年检察机关开展的涉非公有制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并已经移送了一批案件线索。此次四级检察院共同开展的开放日活动,全国工商联也是在第一时间发函,并协助邀请企业家5万余人。

  目前,全国工商正与最高检联合力编纂《民营企业刑事合规指引》,加大以案释法和宣传力度。依托所属媒体对各级检察院和同级工商联之间的沟通合作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措施成果进行专题宣传。

  高云龙主席在开放日欢迎仪式上表示,要继续充分发挥两家会商机制优势,促进成果落实落地,共同着力推进解决民营企业关注度高的六方面问题;要强化层层联系联动,打通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基础上,推动服务保障重心下移,在促进就近便捷解决问题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要聚焦聚力典型案例,重点加强示范引领,持续促进“法治观念立起来”“法治民企建起来”“法律服务强起来”“营商环境靓起来”;要及早谋划品牌活动,有效挖掘带动效应,总结已有经验,不断创新优势;要拓展合作领域,提升联动效应,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联合编写宣传指导材料等方式,持续提升民营企业法治建设水平。

  让数据来说话,让民企放宽心

  此次开放日活动中,最高检共派出三名厅长,就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扎实开展专项活动、努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最佳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三个方面与受邀人民群众回顾这一年的检察工作。

  第一位分享的是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他的开场别开生面,从一起涉个体工商户的合同诈骗案说起,随后,苗生明列举了一组数据: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7987人,受理审查起诉12452人。尤其对妨害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从严从快追诉。

  如果说这组数据是抵御外界干扰的长矛,下一组数据就是守护企业合法利益的盾牌:2018年以来,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不捕率为29.5%,高于刑事案件总体不捕率;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不起诉率为17.3%,高于刑事案件总体不起诉率。

  紧接着,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表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体系,及时办理涉民营企业的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加强检察监督。而且,在2019年9月,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均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案件,优先接待、快速受理、依法处理、重点办理。

  徐向春专门介绍了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目前,最高检分三批已直接交办督办580件重点案件,截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排查出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11921件,办结6391件,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714件,发出检察建议46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0件。

  “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引用了林肯的一句名言,说明知识产权对于促进科技发展的重要意义,也表达了检察机关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2019年至2020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998件12252人,提起公诉9489件19294人,同比上升超过20%。郑新俭还透露近期最高检积极参与《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立法研究,进一步严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法网。

  数据是最为枯燥的,而数据又是最具震撼力的。让数据多说话,让民企放宽心。这也是本次开放日论坛的设计初衷。在当天开放日活动现场,现场讨论热烈,企业家、律师、学者、大学生的提问质量很高,受邀群众在这里接受了一次法治饕餮大餐,收获满满。

  检务公开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过程中实现嬗变

  在全国范围内,各级检察院紧密结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彰显自身特色,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在这里,人民群众看到的不仅是服务民企,也看到了检察工作本身。而这,也正是检察开放日的意义所在。

  河南焦作检察机关发布创新品牌项目“检察服务企业360”网络平台。用专门开发的线上服务企业智慧平台,以信息化、大数据为核心,加强检察机关与企业深度沟通联系。这里看到的是检察机关的智慧检务能力。

  广东佛山市院、广州增城区院、河北衡水市院等带领代表参观远程视频提审室,观摩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过程及案件公开听证,使用多媒体演示讲解涉民企案件的办理流程,直观感受“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案件快速办理,让代表看得见摸得着检察机关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方面的探索。这里看到的是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办案,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广西北海市院在涉企案件评析检察沙龙活动中,结合所办的串通投标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通过案例评析的方式,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引导与会人员参与讨论。这里看到的是检察机关在法治教育上的主动发力。

  武汉市院编辑多种检察产品在活动中宣讲。这里看到的是检察机关在法治宣传中的创新。

  ……

  自2010年5月28日最高检察首次举办以“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以来,历经10年时间开放日活动持续发挥“向社会展示检察形象、让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桥梁和窗口作用。

  “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公平和公正是法律追求的目标,而公开则是最有效的手段。检察开放日作为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将不断创新,不断打造为民亲民便民的新品牌。”最高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建议统一知识产权裁判认定标准

  耿福能(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药业集团董事长)

  我认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还有几个需要完善的方面:

  知识产权裁判认定标准还不是很统一。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程序处理包括行政、民事诉讼和刑事控告三个程序,而且每个程序对是否侵权、侵权范围、侵权比较、赔偿数额等都有各自不同的评判体系和标准,而且还有各自领域的指导性文件。意见裁判标准的不统一直接导致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之路十分艰难。

  最高检一直在推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避免“以罚代刑”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而不移送,也取得很大的成效,但我们更希望在评判标准方面,司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能抓好标准统一工作。

  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效率方面确实还要提高。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程序非常烦琐,既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纠纷,又包括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程序,这些程序全部走下来最快的也得五年,慢的十年以上,有的商标案居然历时十二年之久。这是很可怕的一个现象,对于维权方来说,在漫长的维权时间内,可能还没有等到维权结果,就已经“死”掉了。对侵权方来说,通过耗的方式,合理合法地赚取巨额非法收益,就算是最后法院判决侵权了,维权方获得的赔偿连维权成本都覆盖不了,而侵权方赚得盆满钵满。

  还有一个问题是证据只认公证。每次只要打知识产权官司,提交的什么证据都要公证,申请证据保全、调查取证的请求一般都没有得到支持。

  建议把国家推行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到位,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把恶意侵权行为和社会征信关联,加大惩处力度,情节严重的提高赔偿金额。

  建议全面推广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

  章锋(全国人大代表、回天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了各个方面的重视,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也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凡事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距离高水平保护还有一定的距离,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法律维权还存在诸多困难。比如举证难、侵权事实认定难,侵权事实判断难,案件审理周期长,是赔偿额度低,维权成本高等。

  整体来说,希望贯彻落实好中央出台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见,尤其要突出司法保护主体作用,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建议适当降低侵权人获利或权利人损失的证明标准,减轻权利人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完善诉前禁令制度,包括简化禁令程序、降低禁令申请门槛等,使权利人能快速维权。

  希望司法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帮助企业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和难度。由于民营企业自身能力有限,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方面也希望司法机关能够积极帮助。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介绍了检察机关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情况,其中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我非常赞成。检察机关不但向知识产权被侵害的企业当面送达《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义务告知书》,还能详细告知权利义务。要是没有这个制度,被侵权企业很难第一时间了解到被侵权的相关情况,对案件进展也不知情、更无法参与。希望这个制度能够尽早总结经验,争取全面推开。■

[责任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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