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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碧江:不起诉决定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

时间:2022-04-24 10:36:00  作者:碧江检察  新闻来源:《人民监督》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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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小刘、小向因家里给的钱不能满足日常消费所需,于是产生了在网上骗取他人财物的想法,之后两人又邀约小明一起实施诈骗,三人因骗取他人的财物已达数额较大的标准,行为均涉嫌诈骗罪。

  2020年11月,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检察院受理该起诈骗案件, 承办检察官分别联系三人的父母,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及监护缺失对孩子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求他们必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因为三名未成年人的家长事后积极退赔退赃,认罪悔罪,该院依法对三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积极为小刘、小向、小明落实法律援助律师,结合三人不捕后的表现情况,在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侦查机关和被害人的意见后,该院对三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监督考察期为6个月。

  近日,三人的监督考察期满,承办检察官通过对三人6个月以来的监督考察进行评估,认为三人在监督考察期间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在充分听取三人所在的村委会、学校、侦查机关和辩护人的意见后,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决定对三人作不起诉处理。

  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全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为其重返社会创造机会,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既彰显了法律的庄严,也显示了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杨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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