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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残疾人个人信息“打码”

时间:2022-10-09 16:29:00  作者:唐姗姗 宁中平  新闻来源:《人民监督》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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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等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

  文/本刊记者 唐姗姗 特约撰稿 宁中平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其中“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引起了浙江省桐庐县检察院检察官娄荣斌的注意。

  “国家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经上升到了立法的高度,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也要加倍重视这个问题。如果行政机关泄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造成严重后果,相关工作人员可能将被追究责任。”娄荣斌说。

  2021年8月,桐庐县检察院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通过走访调查、提取电子数据、截屏固证等方式,查明桐庐县财政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信息中包含残疾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残疾类型等个人信息1.2万余条,且未经过去标识化处理。

  桐庐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涉及残疾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等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桐庐县财政局作为政府信息的制发单位,未依法履行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查职责,致使大量残疾人的个人信息处于泄露状态,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为推动问题快速有效解决,桐庐县检察院及时与县财政局进行磋商,阐明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查证的相关事实,提示了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导致残疾人群体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等风险。县财政局表示,此事是由于人员换岗、新经手人对个人信息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足造成的,将立刻删除现有信息,去标识化后再上传。

  2021年9月17日,桐庐县检察院向县财政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消除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隐患,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个人信息权益。桐庐县财政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于一周时间内对案涉1.2万余条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同时,桐庐县检察院结合办案,推动县财政局对2020年以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情况开展自查,另行排查发现1.8万余条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的公示信息存在不当公开的情况。该局立即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切实加大公民个人信息特别是残疾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有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李莉(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石市残联副主席、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中心职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关注,并将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稳步推进。

  政府部门对发放的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信息予以公开,是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和社会优待政策的一项利民之举。但是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审查不严,给残疾人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了安全隐患,好事可能变成一件“坏事”。

  检察公益诉讼既是一项体现公益保护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体现人权保障的司法职能。最高检指导各级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办理残疾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有助于更好发挥制度治理效能和人权保障的救济作用。浙江省桐庐县检察机关发现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的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信息中,含有未经去标识化处理的残疾人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一旦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不仅易导致其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更容易使残疾人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

  近年来,一些诈骗团伙盯上了残疾人群体,打着办理“残疾补助”的幌子,通过各种途径获取残疾人敏感个人信息,假借残联、民政、财政等政府部门的名义,专门针对残疾人本人及其亲属实施电信诈骗,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严重侵害了残疾人群体的人身、财产权益。桐庐县检察机关聚焦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个案办理推动溯源治理,及时消除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隐患。同时坚持以案释法,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对增强残疾人对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凝聚社会各界对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共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杨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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