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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大运河水上巴士不让乘客止步“最后10米”

时间:2021-09-16 17:38:00  作者:  新闻来源:《方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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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杭大运河水上巴士不让乘客止步“最后10米”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督促规范大运河码头无障碍环境建设

拱墅区检察官回访残疾人代表。

  京杭大运河是杭州的一张文化名片,搭乘水上巴士感受千年运河风韵,是不少市民与游客的选择。然而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排查发现,拱宸桥、信义坊两处客运码头入口至上船处未设置坡道或其他无障碍通行设施,未能为残疾人、老年人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违反了《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将弱势群体的公益保护与大运河人文环境的战略提升有机结合,监督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全面系统治理区域内同类问题,优化运河沿岸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为古老运河增添体现人文关怀的新景观。

  根据专业指导意见改造两处码头

  2020年初,该院响应杭州市检察院无障碍设施专项行动,决定对辖区内的客运码头无障碍设施情况进行调查。检察人员实地走访了信义坊码头、拱宸桥码头、运河天地码头,对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对码头无障碍设施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对出入口、候船室、卫生间、上船位置等关键地点进行重点查看,发现信义坊、拱宸桥码头无障碍设施设备不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遂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立案后,该院与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无障碍环境促进会取得联系,了解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残疾人群体实际困难与现实需求、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等问题,并邀请区无障碍环境促进会工作人员和残疾人共同走访两处码头,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经查阅相关规定,检察机关认为客运码头等场所应当根据需要,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设置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服务的等候专座和绿色通道,满足旅客安全、便捷出行需要。

  2020年4月29日,该院向负责客运码头无障碍设施的配置与管养工作的行政机关——杭州市港航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对信义坊码头和拱宸桥码头的无障碍设施设备进行整改,同时,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客运码头进行全面排查,对于不符合无障碍设施标准的客运码头及时进行整改。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杭州市港航局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对信义坊码头和拱宸桥码头进行了改造,为该两处码头搭建了无障碍通道,配备了轮椅。

  城市无障碍环境从“有没有”到“好不好”

  杭州市港航管理局以此为契机,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客运码头进行排查,对于不符合无障碍设施标准的客运码头进行集中改造,要求各客运码头的无障碍通道都能够通到乘客登船平台,有人值守的码头配备轮椅,无人值守的码头轮椅随船配备在水上巴士线路上。

  截至目前,7座客运码头、2条水上巴士增设配套辅助器具,4座客运码头增设无障碍通道,全市承担公共水上服务的主要客运码头均已完成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升级。

  该院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的监督落脚点放在体现浙江特色、杭州韵味的大运河上,将弱势群体的公益保护与大运河人文环境的战略提升有机结合,从推动辖区两处码头无障碍设施完善到位,延伸到全市范围内公共水上服务无障碍功能提升,是积极助推城市无障碍环境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有益尝试。切实通过检察履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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