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9万名残疾人顺利停车
——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明确道路旁公共停车场应配置无障碍停车位
走访晋江市残联
现场调查取证
6月12日,晋江125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正式投入使用,残障人士停车一律免收停车费。
2017年,福建省晋江市成功申办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保障世中运场馆无障碍设施的工作中,意识到无障碍设施关乎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文明意识。
在日常履职中,他们发现晋江市辖区主干道路旁新建并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位并未配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情况,检察机关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服务,注重从规划设计源头防范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造成资源浪费、影响使用功能,并推动建立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的全流程监督机制,打好跟进监督的持久战。
圆桌会议共商整改方案
2019年以来,福建省晋江市在辖区主干道两旁,新建并投入使用公共停车位3200余个,未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和《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配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不符合“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数应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2%”的国家标准。因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停车扫码付费缺乏残疾人减免通道,给残障人士出行造成不便,也带来相关安全隐患。
该院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上述线索,遂决定立案调查。通过走访调查、调取证据、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市政公共停车场3200余个停车位设置于中心城区主干道两边,占用的是公共道路资源;晋江市共有持证残疾人2.9万多名,肢残人1.2万多名,对无障碍停车位需求较大。上述问题已造成残障人士车辆停放于普通车位共计665车次,且存在未扫码付费被贴单锁车现象。
问题查清楚了,质疑声也来了。
有人质疑晋江市政公用停车场,在县级市里属于先进,周边很多城市都来学习经验,“无障碍停车位要整改,不是自己推翻自己的先进经验吗?”
因对商用停车位、医院等公共场所停车位,无障碍条例有规定,但对道路停车位没有明确要求,也有人质疑“一个县级市,有没有必要这种小细节都走在前面?”
质疑,并没有阻碍公益诉讼检察官们的坚持。2021年4月,因本案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该院主动召集住建、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及残联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中心城区市民代表、人民监督员召开圆桌会议,共同研究市政公共停车位无障碍停车整改方案,并取得共识。会后,该院向住建、公安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据各自职责,对市政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配置进行系统整改。
整改不仅限于一个问题的解决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由住建部门牵头公安、财政、残联等部门,对无障碍停车位进行规划整改。数量上,在足额配备无障碍专用停车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特殊教育学校、社保中心、医院等场所的配置比例;位置上,选择进出方便且平整的停车位作为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置醒目标识牌、指示牌;配套上,为每个无障碍停车位都配置了1.2米宽的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上下车;信息上,升级停车扫码收费系统,开通残疾人信息录入通道和无障碍停车位智慧指引功能;维护上,加强维护并加大对随意占用无障碍停车位行为的处罚力度……
督促改进后,一个肢残人士专门打来电话,说自己因工作一天要在路边停车场停车2至3次,现在他在App上只要输入身份证、驾驶证、人脸识别,就可以享受免费通道。他很激动地表示,“方便了很多,不然每天都要打电话报备”。
该院并没有止步于一个问题的解决,该院形成专门建议和报告,向晋江市人大和上级检察院反映,建议省检察院尽快推动无障碍相关地方条例的修改、修正。
为推动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该院在服务保障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发现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件,向公安、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9份,督促纠正违法点21处,落实了11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配置,获评“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通过联合市文明办、团市委、残联等部门开展“发现身边最美无障碍”活动,为社会了解残障人士提供窗口,让无障碍理念融入日常生活,提升群众对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参与度。目前,对紧急呼叫、重要政务信息无障碍交流等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晋江市院走访晋江市残联。
晋江市院现场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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