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方圆法治>>右侧>>观察

民行检察三十而立 重整行装再出发

时间:2019-04-01 11:43:00  作者:本刊评论员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2018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雪樵副检察长在《检察日报》发表了《改革在路上 监督进行时 解读三十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民事行政检察》署名文章,总结回顾了民事行政检察三十年来“监督领域不断扩展,监督方式不断丰富,监督原则不断细化,监督重点不断调整,监督程序不断规范,监督格局不断做大”的发展进步。

  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准。民事检察厅、行政检察厅、公益诉讼检察厅正式设立。

  经过30年砥砺奋进,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机构、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法律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基本成型,在法律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迎来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平衡充分全面发展的新起点。

  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的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检察制度优势和生命力的突出表现。民事行政检察制度有着科学的理论基础、深刻的政治基础、坚实的实践基础和深厚的文化基础。实践越来越证明,它是必然的历史选择。

  民事行政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国家崛起、社会进步、人民需求的大势所趋。诉讼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的丰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授权,都是按照总体布局中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顺应人民期待稳步推进。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进步,是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各层面协同推动的共赢成果。检察机关不是单打独斗,有着越来越广泛的朋友圈。

  俗话说,三十而立。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的大背景下,对过去30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系统深入的总结回顾,对于谋划和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庆祝民事行政检察工作30周年,要深刻认识成绩的来之不易,珍惜当前的大好形势,从经历的坎坷特别是存废之争、进退之难、转型之变中梳理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规律、规则,帮助将来不偏方向、少走弯路。要清醒认识成功的根本原因,始终坚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积极主动找准推动传统业务优化升级、新增职能稳健拓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大有可为的智慧,提升大有做为的能力。

  2018年,在民事行政检察事业发展历上必定是里程碑意义的一年。2018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与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密切相关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

  这些重大改革部署,必将引领和推动民事行政检察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乘风破浪、快马加鞭,不断开创新局面、谱写新篇章。

[责任编辑:zywgrr]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