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出台新规标志网络新闻信息服务监管升级
继5月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后,5月22日,国家网信办又公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媒体及专家解读认为,网信办对新媒体监管进入快车道,新媒体被纳入管理范畴,有利于避免谣言大肆传播,也有观点认为或将压缩言论空间。长期来看,围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制度建设还需不断完善。互联网新闻信息也是新闻信息的一部分,应当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就依法治网、依法管网而言,现有的法律文件位阶较低,在实践一段时间之后应该上升成更高层次的文件。
治网新规结束“九龙治水”局面
5月2日,中国网信网发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1号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自2017年6月1日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同日,中国网信网公布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的内容,包括《规定》出台的背景、修订后的主要内容、修订的主要依据、修订的重点内容、违规后的处理措施等。人民网刊发《通过微博、公众号提供新闻服务应取得许可》《国信办: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最高罚三万》,央广网刊发《国家网信办发布新规 采编和经营分开成一大看点》,从不同角度进行报道。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现实中存在一种情况,在互联网新闻机构中,可能有经营业务的压力,一些采编业务和经营、广告的业务没有分开,不利于新闻报道的严肃性,所以在法规中强调“分开”是一大看点。朱巍表示,新规的出台,将有助于解决我国互联网新闻管理过程中“九龙治水”的局面。新规不是突然出现的,以前相关部门就做过调研,现在互联网时代新闻传播,网络传播的途径和方式多种多样。目前来看,我国对互联网新闻还存在“九龙治水”的情况。现在网络安全法把各级网信办作为主管部门,所以必须要出台整体统筹的新规,结束“九龙治水”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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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7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