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自媒体的网络江湖
核心提示:对于体制内的法律人而言,上网既是个人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一种生活方式,也是新媒体时代通过群众路线聆听和回应民意的形势所需。和普通人一样,他们用键盘记录生活点滴,体味人生百态,经营着属于自己的精神栖居地。作为政法系统的自媒体,他们在网上介入公共法治事件,倾心竭力扶危助困,主动传播法律常识,积极批驳谬论谣言,弥合着公共舆论场的官民分歧。扬网络正气,做法律表率,聚公道人心,成为体制内外对他们的共同期许。
屹立在互联网风口
在法治化进程不断提速、人民群众维权意识日益提升的现代中国,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历次迭代变革,都在不断拓展着民间社会的话语空间,解放着底层公众的个性表达,推动着媒体话语权由精英向大众迁移,进而为法律自媒体的萌芽、成长、嬗变、壮大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在论坛繁盛的21世纪初,网上公共议题多以外交、文化领域为主,较少涉及法律。与此同时,受传播技术限制,除了个人账号信息和发帖记录外,每位网民没有属于自己的网络主页,只能依附在公开的不同板块分散发声,“独立意识”和“领地意识”相对缺乏。尽管也有零星的体制内法律人混迹于天涯、猫扑、凯迪等处,但更多局限于圈内人在法律学术问题上的专业交流,具备公众属性的自媒体尚未成型。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论坛时期是法律人“开眼看网络”,学习媒介素养,展示专业水准,结识业界精英,熟悉发帖规律,树立圈内声誉的萌芽期。
“圈地为王、我有我空间”,是2005年腾讯公司正式对外发布其博客产品——QQ空间时所采用的广告语。这一年前后,博客进入全盛时期。让每一位网民在互联网上找到属于自己的家,成为新浪、腾讯、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共同的战略方向。从那时起,自媒体发展进入快速成长期。也是在这一时期,拥有天然的体制内资源优势的正义网、法制网、中国法院网等法制类门户网站开通法律类博客写作社区,为法律人的“自媒体化”提供了专属的言论领地和精神家园。
法律自媒体由是迎来了“法眼观天下”,交流学术研究成果,发表法治时政评论,探讨司法工作实务,引导舆论风向,针砭社会积弊,积累网上口碑的成长期。其中,尤以正义网法律博客最为活跃。据统计,在2011年,该博客网站的日均原创博文数就达到600篇,日均点击量超过200万PV。在这个网站上,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工作人员张建山将媒体公开报道的信息分省别类建立了数据库,起名为“贪官档案馆”,引发媒体竞相报道;针对知名的李庄案,正义网发起虚拟审判活动,由法律博客网友组成“山寨法庭”、“虚拟陪审团”,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法律博客的留言板展开了激烈的唇枪舌剑,点击量超过40000次;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官进京抓捕央视女记者事件中,针对网上关于检方此举系打击媒体的非议,浙江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曹呈宏在其法律博客上连发两篇评论文章,从专业角度澄清外界的疑惑,起到非常好的舆论引导效果。
除了对公共热点事件的关注和解读外,结合政法机关职能,与网民在线互动,主动采集网民举报线索,积极开展释法说理,记录干警个人生活,都是这一时期法律自媒体的重要内容。“留言收悉,已转调查”,这是时任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纪阿林认为最能感动网友的博客回复。而在他的新浪博客上,还记录着很多反映普通干警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基层小事,让更多网民得以了解到一线民警的真实生活。有网友在其博客图片中发现了他们研究案件时抽中华烟的问题,他直接跟帖称:“您说得对!我平时不抽烟,但开会和破案时一支接一支。那些派出所所长大多是过去的老同事,平时也没有接触,只有在发生案件时才和他们相遇,所以他们一见我就去买好烟。”这种坦然得到绝大多数网友的理解。
当然,博客时期,法律自媒体的典型案例还有不少。比如,辽宁鞍山市公安局建立“所队长博客”受理网上报警、征求意见建议、回应政策咨询、发布案情通报;河南省漯河市中院民一庭法官寇文启建立“幸福博客”,提醒人们要珍惜爱情、珍视婚姻;河北石家庄法官秦玉强通过博客写信参加汶川地震救灾的儿子,“家里一切都好……你要记住,在爸爸心里,为国尽忠就是最大的尽孝”,充分表现出一位父亲的博大胸怀和一名法官的爱国热心。不过,整体而言,受门户网站自身影响力所限,法律自媒体的公共参与度整体还处于偏低水平。
“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时任湖北省恩施州中院办公室主任刘国锋在2011年4月获悉其所经营的基层法院微博入选“全国十大地方政法机关微博问政推荐榜”时,做出了这样的感慨。然而,他没有想到,正是从被誉为“政法微博元年”的这一年起,规模性地入驻微博客、抢占新兴舆论阵地成为政法系统新媒体工作的开端。与论坛贴文依附于版块、博客空间附着于门户不同,微博自问世以来,其强大的社交属性和媒体功能就彻底打破了运营商或圈群的门户界限,强化了网民个体的独立发声能力和言论领地意识,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格局,为自媒体的规模发展扫清了最后一道技术障碍。法律自媒体人终于拿到了自己的麦克风,站到了涉法舆论广场的正中央,可以不再做单向新闻的接收者,真正成为能够公开传播消息、独立评论是非、设置公共议题、左右舆论风向的自媒体。法律自媒体自此进入“关注就是力量 围观改变中国”的微博时代。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多的地方,正是江湖深处。在微博这个深不可测的网络江湖中,不同的法律自媒体有着不同的际遇。入驻微博较早的陈里曾经因“微博约请农民工吃饭”引发争议,也曾在华山游客滞留事件中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疏散预防事故发生而备受瞩目,如今已经从陕西公安厅副厅长的职位升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主任,从地方的公安大V变成了全国政法新媒体的管理者。而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因在微博打拐中表现突出,接连获评2011年度“十大政法官员微博”和“十大法治人物”。有不少政法微博“大V”成为新闻热点,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比如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微博提醒浙江省环保厅及时处理污染线索,广西自治区防城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文凯不惧网友质疑微博“求人肉”,湖南省汉寿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天成微博公示自己和家人的财产。也有不少法律自媒体因不同原因而心存彷徨,萌生去意。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干部杨华除致力于法制宣传外,还因敢于在舆论场亮剑而遭到攻击,与“@老榕”等网民对簿公堂,甚至连个人生活都受到干扰。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段兴焱曾因与同事意见不合,引发“去V”风波,其点评公共事件的方式方法目前在公安自媒体内部也饱受争议。上文中提及的刘国锋也曾因公开言论被过分解读遭到非议而休假。当然,以武汉民警张明“@z小明童鞋z”、“@茂刚法官”、常州民警“@龙城捕快小汤”等正向的基层典型也在层出不穷。其中,后者自制的搞笑防骗视频,在微博上相关阅读量突破1300万,包括央视新闻在内的众多大V,均表示要携手帮他上春晚。
“微博还未真正成长,就要开始衰老了。”2013年8月,《南风窗》杂志在其封面专题“微博衰变”中如是描述2013年下半年起微博所面临的尴尬境地。商业变现的压力、话语空间的萎缩、传统大V的退场、竞争对手的分流,都使得这个曾经备受自媒体欢迎的平台出现颓败之象。此后数年间,腾讯微信、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天天快报等自媒体内容创作平台异军突起。强劲的用户吸附能力、庞大的用户规模、巨额的商业资金扶持,让法律自媒体迎来了全新的黄金发展期。
浮沉于民意浪尖
弹指间,微博已从“元年”走进“暮年”,微信订阅号、头条号、企鹅号等很快成为法律自媒体的新欢。“移动互联时代,你们准备好了吗?”2015年初,我们在当年的政法新媒体峰会上对政法新媒体工作提出这样的疑问,其实也暗含了对法律自媒体发展前景的忧思和期待。
时移世易,网络舆论场的环境已经今非昔比。前微信时代,大多数法律自媒体还能够坚守法治信仰,保持司法定力,安然穿梭于官场与民意的重叠地带。如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清理冤假错案等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法治新政,在不断抬高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期待值的同时,对法律自媒体人的公共表现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而借助巨头注资重新发力的新浪微博,在自媒体平台奋力搏杀的互联网企业,也纷纷向法律自媒体抛出了诱人的原创红利。自媒体生产平台在互动功能、发布频次等方面的技术限制,让法律自媒体在微博时代提供实时便民服务的定位快速边缘化,争抢信息红利的媒体冲动日益增强。通过快速编发原创文章聚拢人气,提升阅读量,成为法律自媒体的直接动力源泉。
在微信群、朋友圈日益侵蚀生活的社交焦虑情绪绑架下,法律自媒体想和过去一样,身处民意浪尖而岿然不动,几乎再无可能。当专业、理性、事实与质量,逐步让位于速度、情绪、态度与数字时,民间舆论场也开始产生一系列令人忧虑的变化:法律自媒体与其他群体的公开对抗开始常态化,且有日趋激烈的趋势。
首当其冲的,是长期以来在政法领域从事舆论监督的新闻媒体人。2015年6月,央视知名主持人白岩松因为在播报河北肃宁特大枪杀案时,对一名中弹牺牲的警员未用“牺牲”却用了“死亡”一词,而对于杀死4人、杀伤5人的“犯罪嫌疑人”,却用“五十多岁的老汉”来凸显其悲情色彩,遭到警察大V猛烈批评。“透过这次许多警察的反弹,或者说对我说话的不满意,我其实首先看到的是,战友牺牲之后,他的这种悲愤的情绪,还有长期以来的委屈、压力和内心的不平。”白岩松事后对此做出这样的回复。无独有偶,2016年4月,哈尔滨电视台女记者在“派出所内采访被打”,引发警界自媒体“抱团”发声。警察自媒体纷纷发文声讨女记者违规采访,并涉嫌强制拍摄警务秘密、不配合警察执法。部分媒体人不甘示弱,公开呼吁保护记者权益,展开了一场“警媒论战”。类似事情发生后,数篇由部分警察自媒体编写的题为《基层民警应对记者采访实用手册》、《民警察徒手应对媒体记者采访操作规程》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流传甚广,让本已疏离的警媒关系雪上加霜。
持偏激观点的部分律师、学者和网民,也成为法律自媒体的舆论斗争对象。2016年初,当北京基层法官马彩云遇害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非但不予同情反而冷嘲热讽,甚至猜测法官遇害可能是因为枉法裁判、受贿。有个别律师和教授甚至用因果报应的偏激言辞恶语相向。面对网民的恶意揣测与“畸形欢呼”,以“CU检说法”、“法官那些事儿”、“薏米阳光”等法检微信自媒体为代表的司法工作人员集体公开发声,谴责此类冷血嘲讽,呼吁珍视司改浪潮下基层法律人的生命和心血,维护法律人职业尊严。
法律自媒体的转型焦虑与舆论场的偏激情绪开始发生激烈碰撞,让政法舆论生态更加复杂。“警察依法盘查你怎么了?你不出示身份证有理了?口头传唤你去派出所核实你的身份有什么问题?哪条法律规定女人就不能盘查?……”在深圳宝安两名女孩因没带身份证被警方盘查事件中,部分警察自媒体发出的言论,引发部分网友对警方“证据面前不认账”的批驳。
然而,当群体情绪被点燃后,想让理性的论战不演化成群体间、甚至是群体内的仇视,已绝非易事。河南省新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40多名刑警在网上联名为四名涉嫌刑讯逼供被检方逮捕的同事申诉事件,就是最典型的例证。在河南省有关部门未对案件情况进行相关澄清的前提下,围绕一则真相难辨的网帖和一起仍在司法程序中的案件,以“@小孙警官”、“@椒江叶sir”、“猫眼看天下”为代表的警察自媒体公开发表言论,轻率采信了涉事警员的单方观点,向当地检察院发难,质问当地检察院“与公安有多大仇”,甚至将话题引向指责现行检察体制的极端方向。面对以上言语指责,以“CU检说法”、“小丸子”、“御史书童”、“潇海湘潮”、“劳月夜聊”等为代表的检察自媒体也纷纷发表文章,提醒这些自媒体注意自己话语的边界,不要重蹈以往舆论干预司法的覆辙,呼吁大家等待司法机关的认定。更加令人痛心的是,作为政法机关的公共平台,湖南省公安厅宣传处官方微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宣传处官方微信和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检察院官方微博居然也卷入了这场论战。这种公器私用的行为,让本已脆弱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在双方的嘴仗中沦为网民的笑柄。媒体在报道这起事件时大都使用了“警方炮轰检察院”的标题,更将此事定义为“一出网络闹剧”。
这种置法律信仰和司法权威于不管不顾,纯粹以群体划分立场界限、让情绪主导观点表达的意气之争,固然可以在短期内逞一时之快,涨些微粉丝,提升自媒体的影响力,但其对全社会的长期伤害却是很难逆转的。“事情正在起变化。”在新近发生的雷洋案中,作为国家和社会公器的媒体,代替了新闻人,走到台前,公开指责部分警察自媒体在案发后发表的文章不反躬自省、不相信法律、不讲原则,一味洗地。在题为《有些警察自媒体“帮亲不帮理”》的文章中,新华社指出,“在近年来的涉警舆情中,有的警察自媒体‘帮亲不帮理’,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味护短,片面和错误地理解‘正能量’的含义。个别民警自身法律素质低,在自媒体舆论场言语不理性,误导读者,导致一些非理性的观点在系统内部互相影响、互相发酵,使问题复杂化。”《新京报》发表的社论《良性警民关系来自理性与克制》则比较温和。文章呼吁,“公共发言以及媒体伦理的教育或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只要我们需要良性的警民关系,至少可以先从告别各种非理性的‘互撕’开始,在彼此曾经伤害的经历之上,去达成公共发言的共识与准则。”然而,这样的言论还是引来了一些法律自媒体关于“不让警察说话,还真没门儿”的反击。在微博和朋友圈,类似的“警媒对抗”的恶性循环仍在继续。
当然,在微信时代,如何打通官民舆论场之间的隔阂,消除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敌对情绪,引导舆论走上健康理性的道路,都是法律自媒体应当承担的重任。在舆论斗争常态化的今天,“批驳不等于洗地”、“论辩勿煽动情绪”的价值导向显得弥足珍贵。在这方面,有些从微博时代延续至今的法律自媒体就做出了表率。“法治权威不容损害,法官权益必须保障,法官人身安全必须保护。”十堰市四名法官被捅伤事件中,陈里的振臂疾呼引发 “富平一鸣”“八品法曹”等自媒体响应,将舆论从盲目的仇官情绪拉回到理性轨道之上;“河南大学生掏鸟案”中,“劳月”一阵见血的指出,“标题党”现象误导公众,严重损害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必须坚决予以制止,有效化解了围观群众对司法判决的质疑。
尽管已经走得太久太远,但是不能忘记为何出发。重新定义法律自媒体,需要回归为民便民正道。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微博时代的正面典型。2010年12月12日,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的实名微博落户新。此后一年间,他在微博上接到了2000多条拐卖犯罪线索,超过45万人提醒了他,平均每天收到100多条私信。“虽不会每一条都回复,但我都会关注,对于每条拐卖犯罪线索,都要布置核查。”陈士渠由此成为中国知名度最高的警察之一,也几乎成了“打拐”的代言人。
人们在面对眼前的纷乱、彷徨和失落时,往往会用“不忘初心”这样的言辞来提醒自己。对于移动互联时代的法律自媒体,同样如此。在倾注精力经营公号“以文示人”的同时,能否保持微博时代踏足网络江湖时的“初心”,不只做屏幕前的“键盘侠”,而是依法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从线上到线下,增强法治信仰和底层关怀,用更多的实际行动而非单靠文章来赢得人民的尊重,值得期待。
活跃在法治潮头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下,锻炼一支活跃在法治潮头的自媒体队伍正在逐步被提上政法机关的议事日程。“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政法微博、微信品牌,进一步增强政法机关的凝聚力、影响力。”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新时期政法新媒体发展曾经提出这样的要求。7月20日,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也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培育扶植优秀检察自媒体,打造检察新媒体联盟矩阵。”法律自媒体迎来了百花齐放的春天,逐渐发展成促进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旗手。
除了政策激励外,各级政法机关大力支持法律自媒体的发展,主动吸纳法律自媒体人,让其参与重大政治活动中,大幅提升了法律自媒体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同时也使得他们对这些活动的解读更加准确、更加专业。常态化、推翻化的正向制度供给,为法律自媒体的进一步壮大提供了更充足的政治底气。
2016年4月25日,“法律读库”作为中央政法委邀请的唯一一个法律类微信公众号参与到“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当中。而在5月23日召开的全国政法系统新媒体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法律读库”“CU检说法”等自媒体也参与到当中,并与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网络大V做了经验交流。此次会议还要求,全国政法系统各新媒体要打造网络精品,整合优质资源,全面推进新媒体矩阵建设,在重大网络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中实行即时联动、集中发力、整体发声。
“传播法律常识,讲好政法故事,弘扬法治精神”是法律自媒体发展的首要之义。随着新一轮司改挺近“深水区”,传统“高压式、灌溉式”的单向宣教普法理念正在向“以人为本、因需普法”的艺术感染、精神浸润、人文渗透转变。普法形式也从原有的传统媒体向新媒体、“互联网+”过渡。
“我受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这段被誉为“史上最好的检察官招聘广告”出自于“法律读库”的原创视频《萌娃对话检察官》。此前,“法律读库”曾凭借《法律自媒体人眼中的2015检察关键词》视频短片,获得了100000+的阅读量,开创了法律微信公众号视频产品之先河。发展至今,拥有72万以上粉丝的“法律读库”也已经成为中国新媒体普法领域的一支标杆。
除了内容和形式创新外,法律自媒体要提升感染力和影响力,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网上群众路线。“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指出:“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法律自媒体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并体现广大公民的呼声,要尊重并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构建公民政府交流互动的和谐空间和舆论平台,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正如“全国公安微博第一人”——广东肇庆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科长陈永博所说,“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有着天然的优势。因为在网上,没有人是高高在上的,官员和民众之间没有距离感。”
“网络问政,织博为民。关注民生,痴心不改。”陈里在微博签名的这段话,值得每位法律自媒体深思。面临复杂多变的网络舆论形势,自媒体人应当始终以推进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为己任。每当网上云起时,力争将官民互动的议题、方式和方法框定在法治和理性的轨道内。作为舆论场上的法律和理性的表率,法律自媒体应学会在职务身份、专业知识、个人感情、性情表达之间把握好分寸。面对各种非议和误解,法律自媒体应当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定分止争的重要手段,不将情绪化的偏激言论带入舆论场。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专门指出,“对广大网民,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让互联网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
扬网络正气,做法律表率,聚公道人心,是体制内外对法律自媒体的共同期许。过去,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勇敢地屹立在互联网风口,浮沉于民意浪尖,活跃在法治潮头,未曾辜负外界的信任。未来,期待他们在网络江湖上还能创造更多的精彩。
内容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6年第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