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释法说理回应舆论关切
近期,多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情况成为媒体报道的重点,其中内蒙古“包头王永明涉黑案”敏感度最高。在多位辩护律师当庭举报该案公诉人李书耀受贿后,相关部门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除此之外,包括陕西“李思侠案”在内的多起涉黑恶案件出现转折性进展,也引发舆论对如何正确认定涉黑恶案件,防止人为拔高和违法办案的讨论。最高检扫黑办在近日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出庭公诉工作有关问题”为题进行专题授课。该课程的举办可谓及时,对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如何有效完成涉黑恶案件办理起到重要指导作用,有助于检察机关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
除涉黑恶案件易引人关注外,检方对重大敏感案件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时如果处理不当也容易引发舆论关注。近期发生的深圳女子被“下药”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呼吁“下药”男子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8月1日,福田区检方对该案处理情况进行回应。虽然检方作出存疑不批捕的决定,但此次舆论大多对该决定表示认可。原因就在于检方在公布决定的同时还将案件调查情况,不批捕原因及后续进展进行了充分说明,如此详尽的释法说理能够帮助网友客观了解案件办理情况,不失为一次“教科书”式的处理。
在许多时隔久远的悬案告破后,追诉期问题常常成为罪犯能否受到最终制裁的争议焦点,尤其是造成人员死伤的案件更易引起媒体炒作从而让司法机关面对舆论质疑。最高检近期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对各地检察机关如何决定是否追诉起到重要参考作用。该案中的嫌疑人在案发21年后自首,检方经过调查认为嫌疑人是临时起意犯案,性质情节并非特别恶劣,且案发后再未犯案。因此最高检工作人员积极促成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达成和解后决定不予追诉,圆满地完成了案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