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舆情频道

首页   数据   案例   研究   峰会   政策   互联网+   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

以法律之刃激浊扬清

时间:2021-03-04 14:50:00作者:李鑫新闻来源:《政法网络舆情》

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字号

  近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修改、补充了17个罪名,其中大众关注度较高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袭警罪,高空抛物罪也适时出台,该补充规定已于3月1日生效。这将对办案机关依法严格办案提供重要理论依据。在该规定出台后,近期备受舆论关注的“辣笔小球”侮辱英烈案可能成为新罪名判决第一案,目前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捕“辣笔小球”相关资料显示,2019年全国法院审结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2件,而由这场发端于网络,最后诉诸于对诋毁英烈者法律制裁的行动,也标志着互联网世界运用法律之刃激浊扬清,维护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社会价值观新时代的到来。

  网络犯罪问题在近年来呈现持续高发态势,其犯罪隐蔽、取证难等特点也让大众在对犯罪分子深恶痛绝的同时期待官方能够拿出有力措施进行严惩。近期,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就《规定》出台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特别是其对于案件审查、电子数据审查和跨区域协作办案等重点问题,专设章节进行规定,让检察机关在对相关案件进行取证及与其他部门协作办案提供了参考,方便类案快速办结。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依法监督,在保证案件顺利办理同时也收获了舆论好评。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在办理22名大学生维权案时,能够考虑到当事人实际困难,协调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并且及时支持起诉,利用诉讼保全查封房产等措施,促使培训机构与大学生达成和解,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浙江省丽水市检察机关在行使刑事执行监督职能时,及时发现了监外执行人员刘某通过伪装精神病逃避收监的行为,并通过发送检察建议进行纠正,让逃避法律制裁者能够继续受到应有惩处。

[责任编辑:zywwangsha]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