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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协商不是花钱买司法公正

时间:2016-02-19 15:06:00  作者:王琳  新闻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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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月14日发布,该院正在探索在办理符合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中推行“认罪协商”机制。据称,这在北京检察系统尚属首次。一个多月前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也传出消息,中央政法委将会同政法各单位,在借鉴诉辩交易等制度合理元素基础上,抓紧研究提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方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
  “借鉴诉辩交易等制度合理元素”能得到司法高层认可,看似波澜不惊,背后却是理念交锋的波涛汹涌。
  其实早在14年前,内地就有了诉辩交易的司法实践。2002年4月,“孟广虎故意伤害案”在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结。公诉机关提出:只要被告人认罪,并自愿承担民事责任,控方同意建议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从轻处罚。最后法院采纳了控辩双方的“交易”结果,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孟广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正是这宗案件让“诉辩交易”从经院学界的案头开始走向普罗大众的视野,点赞或吐槽也扑面而来。其时,一个颇具代表性的异议就是:司法公正怎么可以拿来交易?量刑成为买卖简直就是司法的污辱!也因此,诉辩交易及其变种很快就被叫停。直至今日,以“借鉴诉辩交易等制度合理元素”而推出的类似举措,仍在小心翼翼地回避着“交易”一词。
  当然,诉辩交易在其“原产地”美国的发展也非一帆风顺。要问诉辩交易在美国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地位如何,不妨看看美国最高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沃伦·厄尔·伯格怎么说。1970年,沃伦大法官在美国法曹协会(ABA)的年会演说中透露,美国现行的刑事司法体系“是基于百分之九十的被告会同意接受诉辩交易,只留下百分之十左右的案件进入审判”为前提。因此,即使稍微降低诉辩交易的比例,就必须要投入两倍以上的司法资源,才能有效处理。
  司法效率其实是个全球性问题。对于中国的司法机关来说,诉辩交易的地方实践始终暗流涌动。这源于社会转型期犯罪数字的持续攀升,相比之下,司法资源显得越来越捉襟见肘。过往的顶层设计在响应民意上,难免厚此(遏制腐败) 薄彼(通过疏讼化解案多人少) 。不过这种脱节到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已有了相当程度的改善。比如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就是来自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
  作为主要疏讼渠道的“认罪协商” (或诉辩交易) 第一次有了上下联动的可能。理念的转变和常识的普及使得舆论的压力在减退,顶层认同与地方推动使得中国式的“认罪协商”前景更为广阔。效率和公正对于司法来说,二者都不可或缺。若“认罪协商”最大限度关照了中国现实,亦尊重了程序公正,它叫不叫“交易”其实并不重要。
  (来源:《新京报》2月 19日 作者: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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