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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首长就该是“第一新闻发言人”

时间:2016-03-14 13:56:00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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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首长要通过担任“第一新闻发言人”,强化对政府工作和发展改革承担的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这种责任更应当体现在日常工作的常态之中,体现在媒体和公众“有问题能找一把手”的监督常态之中。
  今年全国两会上,以往记者拉着喊着部长接受采访的场景不见了,变为部长主动站出来回应舆论关切,一些部长甚至排队10多分钟等着接受采访。“部长通道”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一大亮点,得益于两会前李克强总理两次“发话”,要求各部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按照李克强总理的要求,各部委主要负责人都成了所在部门的“第一新闻发言人”。他们有的在“部长通道”上排队等候记者采访,不但直面记者的刁钻问题,有时还主动向记者透露相关信息;有的在全国人大会议记者会上回答中外记者提问,纵论与本部门履职涉及的各项工作和公共事务,如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长楼继伟、卫计委主任李斌、教育部长袁贵仁、环保部长陈吉宁、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等多个部委主要负责人,这些天相继成为全国人大会议记者会的主角,接受中外记者的“考问”。
  新闻发布制度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了日益严峻的考验,形成了越来越大的压力,这种考验和压力,很大程度上又集中在新闻发言人身上。新闻发言人被推向新闻发布会前台,以一己之力和一人之言,代表行政机关回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发问,他如果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和工作情况掌握不全面,或者因为发挥欠佳表达不当,就可能引发公众不满并受到责难。有的时候,仅仅因为行政机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或对重大公共事件应对处置不力,新闻发言人无论多么能言善辩,其发布的信息和答记者问也不能令公众满意,他难免就要成为公共舆情的“发泄口”,同时也成为所在行政机关的“替罪羊”。这方面的例子和教训并不少见。
  行政首长作为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所在行政机关的工作和政府改革负总责,也要对一些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承担第一责任。正如在行政诉讼中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代表行政机关成为“第一当事人”,在一些重大场合或特殊情景中,行政首长也应当出马担任“第一新闻发言人”。如果新闻发言人要成为公共舆情的“发泄口”和行政机关的“替罪羊”,这个尴尬的角色由行政首长自己来承担是最合适的——当行政首长亲身感受到舆情民意的巨大压力,他就会对改进政府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产生更大的动力。
  行政首长就应该是行政机关的“第一新闻发言人”,他不是要取代专职新闻发言人的职务,而是要通过担任这个特殊职务,强化他对政府工作和发展改革承担的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这种责任不只是每年人大会议召开时才有集中体现,而更应当体现在日常工作的常态之中,体现在媒体和公众“有问题能找一把手”的监督常态之中。
  (来源:《中国青年报》社论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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