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舆情频道>>舆情案例库>>反腐倡廉类案例>>反腐行动类

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泄露招标信息获刑14年

时间:2013-06-28 09:46: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核心提示: 据《新京报》6月21日报道,6月5日,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隋亚刚,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隋亚刚在历任北京市交管局信息通信处处长,科技信息通信处处长,交通科研所副所长、所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多家企业承揽交管局工程项目,收受款物价值共计118万元。目前,隋亚刚坚称自己无罪并已提出上诉。本案的焦点在于,隋亚刚透露招标信息帮助企业中标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法院观点】

  泄露招标技术信息仍构成犯罪

  一审法院认为,检察院并不是要指控隋亚刚作为北京市交管局主管招标工作的领导为涉案公司谋取利益,且涉案工程质量的好坏也非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事实上,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明隋亚刚作为北京市交管局主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将其掌握的北京市交管局对招标项目的技术需求、技术指标等关键信息,在正式招标之前向准备参与招标的相关公司负责人提前透露,使得相关公司相对其他竞标对手获得了巨大的竞争优势,并最终得以中标,因此其仍然构成了受贿罪。

  ……

  详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2013年第26期

[责任编辑:zywwqs]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