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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官员“诱奸”女网友事件舆情报告

时间:2012-10-26 09:36: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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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概要】

  自2012年年初始,有群众不断发帖举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下称红河州)政府官员刘汉明诱奸女网友赵冰(实名),疑似被举报人刘汉明的网友在网上发帖对此予以反驳,双方各执一词。对此,红河州委宣传部腾讯官方微博“微观红河”回应称,经查,所举报诱奸无证据,但涉事干部有不当行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责成公安机关对举报人批评教育;该微博同时还上传了一张红河州纪委针对此事的信访专题报告截图,报告称,刘汉明在与异性交往中,与赵冰发生了搂抱等超越普通朋友的行为,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上述回应随即遭到网友的轮番质疑,“微观红河”在回应质疑的过程中,与个别网友产生了争论。同时,其粗俗随意的语言风格也遭致网友的一致批评。

  【官方回应】

  ■10月16日16时19分,“微观红河”回应称,网友“冰冻水蒸汽”发布网帖《云南省红河州政府官员诱奸,举报多月无果,求关注》,小编以《舆情信息》上报后,州委高度重视,责成州纪委认真调查处理。纪委结论:经查,所举报诱奸无证据,但涉事干部有不当行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冰冻水蒸汽”长期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责成公安机关对其批评教育。

  红河州纪委针对此事的信访专题报告《关于网络举报“红河州官员刘汉明诱奸女网友”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称,赵冰在网上举报的问题,经红河州纪委调查,无相关证据证实刘汉明曾与赵冰发生了性关系;刘汉明身为中国共产党员、有妇之夫,在与异性交往中,与赵冰发生了搂抱等超越普通朋友的行为,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定给予刘汉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10月17日,红河州纪委书记张涛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调查确证刘汉明和赵冰确实曾有过开房共宿一宿的事实。但赵冰举报后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时,距他们两人开房的时间已将近一年了,两人开房时的确都是自愿的,赵冰又没有其他方面的有力证据,因此在跟包括公安部门在内的部门讨论时,都认为仅凭两人开房确实无法查清两人是否发生过性关系,更无法证实是自愿、诱奸还是强奸。但是不管真实情况如何,刘汉明的行为都是极其错误的,因此决定对其从重处理。在行文调查处理报告时,无证据证实两人发生过性关系但又确曾同宿一室,工作人员也是反复考虑如何用词来定性,最后使用了“超越普通朋友的行为”。没想到此事会被广大网民调侃。现在看来用“超越”一词是有失当的地方,行文只要列出事实,再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结论就行了。

  ……

  详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2012年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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