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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房姐”事件舆情报告(续)

时间:2013-02-25 14:03: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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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概要】

  春节长假期间,陕西神木“房姐”事件依旧余波未平。曾任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的龚爱爱被证实拥有4个户口,在北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这起事件暴露出的虚假户口问题引起最高检和公安部的关注,1月24日,最高检对陕西“房姐”事件挂牌督办。在消失多日之后,“房姐”龚爱爱于2月4日被神木警方刑事拘留。龚爱爱归案后,如何对其量刑定罪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本刊将继续关注“房姐”一案的最新进展。

  【官方回应】

  陕西神木:4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

  1月23日,据陕西省神木县委介绍,神木县已对龚爱爱户籍办理中负有责任的神木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和平、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红霞和人民路派出所教导员张志华3人做停职处理,并要求其配合调查,待事件彻底查清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1月24日,神木县大柳塔镇副镇长贺亚玲(原任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派出所副所长)也因“房姐”事件被停职。

  陕西省纪委:进京调查龚爱爱房产信息

  1月23日,陕西省纪委调查人员进京,前往北京市住建委查询龚爱爱及有关人员房产信息,北京市住建委已将相关房产信息以书面形式提供给陕西省纪委调查人员,该事件进入立案程序。

  山西警方:兴县两人、临县7人受到处理

  1月23日,山西兴县魏家滩派出所之前办理龚爱爱落户手续的前任所长李峰、指导员张清已经被调查组实施禁闭措施,并停职接受调查。

  1月24日,当地调查组已初步查清龚爱爱临县虚假户口问题。经临县纪委书记游福海证实,案件涉及7人都受到处理,具体情况在上报后向社会公布。

  公安部:成立工作组开展事件核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1月24日,公安部网站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日媒体报道陕西神木县“房姐”龚爱爱违法违规办理多个户口问题,公安部决定成立工作组,协调指导事件调查督办工作,要求尽快查清情况,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健全完善机制,坚决堵塞漏洞,切实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1月30日,《京华时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经北京、山西和陕西三省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为陕西房姐龚爱爱违法办理户口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4人曾为公安民警。据悉,目前,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房姐”事件暴露出的一些户籍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在前期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公安部已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治。

  最高检:挂牌督办“房姐”事件 查办背后渎职犯罪

  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陕西“房姐”事件挂牌督办,并下发通知要求北京市、山西省、陕西省检察机关立即介入调查,依法查处假户口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犯罪。

  1月29日,山西省检察院对外公布消息称,该院派员于近日赶赴吕梁市督办陕西“房姐”龚爱爱户口事件,目前,原临县公安局克虎镇派出所指导员李有兵、原兴县公安局魏家滩镇派出所民警白文魁,因违反户籍管理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已于29日分别被检察机关立案,并刑事拘留。

  北京警方:已立案侦查并注销“房姐”户口

  1月24日,北京警方通报,经调查,龚爱爱的北京户口系非法办理,根据相关规定,其户口于即日予以注销。与此同时,当事民警被停职和禁闭。通报还称,对此案中龚爱爱涉及的违法犯罪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已依法立案侦查。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龚爱爱在京涉案的房屋、车辆等有关财物予以查封,同时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已赴山西、陕西等地对相关涉案人员开展调查。

  1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房姐”龚爱爱违法办理北京户口的情况通报,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被刑事拘留,其中一人为原房山分局石楼派出所民警(已被开除公职),另外三人分别为某教育考试院员工及退休员工、北京硕腾培训公司经理。

  1月31日,北京警方发布消息:经专案组进一步工作,目前发现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及奥迪车一辆。北京警方已依法对龚爱爱利用其违法办理的北京户口及身份证所购买的10套房产及奥迪车予以查封。

  ……

  详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2013年第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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