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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事件舆情报告

时间:2013-11-04 10:03: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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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近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事件在网络中引发持续关注。10月19日,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事拘留后,《新快报》连续两天在头版呼吁“请放人”力挺陈永洲,中国记协等有关方面也强调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中国媒体人似乎首次以“职业共同体”的形象站在了政法机关的对立面。但这些行动随着陈永洲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承认受人指使发表不实报道、收受不法利益而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新快报》刊登道歉声明,承认新闻报道“把关不严”,事件也随着检方对陈永洲的批捕暂时告一段落,但由此事引发的警方“跨省抓捕”是否于法有据、媒体头版呼吁放人是否涉嫌公器私用、央视“未审先判”播出陈永洲认罪新闻是否有违媒体伦理等一系列讨论,仍在舆论场中持续发酵。

  【各方回应】

  长沙警方: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拘

  10月22日19时25分,长沙市公安局通过官微“长沙警事”证实:10月19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在广州市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事拘留。23日,长沙市公安局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经警方调查,2012年9月26日到2013年6月1日期间,《新快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陈永洲署名文章14篇,中联重科向报社方面沟通无效后向警方报案;长沙市公安局认定,陈永洲涉嫌捏造事实和恶意发布虚假报道,损害中联重科的商誉,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于10月19日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陈永洲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新快报》:否认警方说法 头版两度吁请放人

  长沙警方官微消息发出后,《新快报》官微声明称:报社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10月23日,《新快报》在头版以三个巨幅的黑体字“请放人”为标题,发表声明声援陈永洲,强调陈永洲发表报道系职务行为,其个人不应遭到刑拘,强烈呼吁长沙警方“放人”。24日,《新快报》继续在头版显要位置刊出“再请放人”的标题。《新快报》所属《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负责人也表示,高度关切被拘记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强调记者正常的新闻采访和舆论监督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与损害商业信誉直接应有合理的区别。

  中国记协:支持报社维护新闻记者的合法采访权

  中国记协也于23日从《新快报》得知此事,随后从湖南、广东两地宣传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并介入事件调查。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已与公安部联系,要求确保记者人身安全和依法公正处理。中国记协官网发布声明称,希望湖南有关方面能够做出有司法依据的、令人信服的说明,并强调记者正常的新闻采访受法律保护,支持报社维护新闻记者的合法采访权。

  ……

  详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2013年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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