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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再审宣判反贪局长受贿案仍维持原判

时间:2015-03-25 14:14: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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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综合新华网、《人民法院报》报道,3月24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合肥市一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张遥受贿一案,认定张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判决。该案因张遥及其妻子长期申诉,而广受媒体关注。据悉,张遥曾任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反贪局长、副检察长,2008年因涉嫌受贿被刑拘。后因受贿135万元被判刑13年,其在狱中始终坚持申诉。安徽高院于2011年指令合肥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但结果仍为维持原判。此次安徽高院再审系该案第二次再审。
  3月24日,安徽高院官方微博发布长微博对再审结果进行了通报。该微博发出后,疑似张遥妻子的微博帐号“蒙冤检察官妻子”持续质疑,“贵院如此罔顾法律和事实的任性和胆量从何而来?干预贵院公正司法幕后黑手是何人?”刑辩律师毛立新质疑,“一个基层副检察长受贿案件,省检察院先是建议法院再审,后又撤回再审检察建议;省高院先是指令再审,后直接提审,最终却维持原判。司法任性,反复无常,背后究竟是什么力量在左右?”多地检察院、法院官方微博转发相关消息,持续引发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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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5年第14-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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