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舆情频道>>地方舆情>>北 京

北京检方首次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引关注

时间:2013-01-01 08:55: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主题事件】

  据《法制晚报》2013年1月1日报道,当日上午,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依据新刑诉法,启动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为一名逮捕在押的交通肇事案嫌疑人李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报道称,2012年10月22日9时许,李某驾驶无牌车辆在大兴区青云店镇一丁字路口,向后倒车准备左拐时,撞上了骑电动自行车的谈某,致谈某当场死亡。经大兴分局交通支队认定,李某负事故全责被当场刑拘,并于11月16日被批捕。12月26日,此案被移送大兴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检察官审查查明,该案有三方面符合非羁押条件:1.本案系过失犯罪,李某家属积极赔偿,并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2.案发后李某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3.能够提供合格的保证人。综合各方面情况分析,李某不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检方看法】

  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实现了“多赢”

  本案承办人、大兴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贯学宽表示,作为大兴区检察院依据新刑诉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第一案,该案的意义在于,通过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在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依法变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同时减少了政府在羁押环节的压力。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3年第1/2期

[责任编辑:zywwqs]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