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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警方频“卖萌” 专家称“卖萌”需有度

时间:2011-12-01 16:50: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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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从2011年开始,随着微博等新媒体形式的快速发展,一些网络流行用语迅速融入到现实生活,改变了人们的交流方式。为了适应这种新的变化,多地公安机关在网络时代“重新学说话”,将淘宝体、凡客体、咆哮体等多种网络流行语融入到日常的安全宣传和通缉令制作中,让网友耳目一新。时值年终岁末,厦门、洛阳两地警方再次使用流行语制作宣传动画和通缉令,在获得赞誉的同时,也遭受了一些质疑。同时,经过近一年的发展,这种宣传方式是否起到了应有的效果,是否每种流行语体都适合用在警方的宣传中,也是值得各地公安部门总结与反思的。

  【事件概述】

  厦门警方制作咆哮体宣传动画

  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厦门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厦门警方在线”连续发布了5段动画短片,内容包括防路面抢劫、防诈骗等,在网上被疯狂转载。片中主人公俏皮可爱的神情和诙谐幽默的语言得到了诸多网友的称赞,“看着很轻松,比单纯说教好多了”、“跪求主人公的作者,太萌啦”。作者朱海晶是一名“80后”,来自厦门边防支队。他说,最初想到的也是用简单的文字告诉群众怎么防盗防骗,但效果并不好,“以前说教的味道太重,光在那儿指导群众怎么做,但不怎么吸引人”。随即,朱海晶开始尝试用网络语言代替原来枯燥的文字——“有木有”、“坑爹还是坑哥”、“鸭梨好大”等网络语言都先后加入到厦门公安的宣传画中,得到了很多积极的反馈。

  洛阳警方微博发“贺卡”缉凶

  2011年12月17日,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吉利”发帖称,通缉一名15年前因故意伤害他人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梁东魁。微博同时附上一张“贺年卡”,上面印着梁东魁的头像,警方还在后面附上寄语——“东魁:又一个温馨的佳节就要到来,万家团圆的时刻,你何苦依旧流浪?那个曾经温暖的家,你是否想过要回?家里年事已高的双老,你可曾想过尽孝?”

  吉利区公安局局长王先民谈到“贺卡”缉凶的创意时说,前不久,看到南京市白下区警方以当下流行的桌面游戏“三国杀”为蓝本制作通缉令(本刊2011年50-51期曾予以关注),向社会悬赏征集线索获得明显效果,很受启发。“马上就是元旦了,这个时候,亲人、朋友之间互寄贺卡表示问候,我们就想借用贺卡的形式发通缉令,一方面希望打动梁东魁本人,更重要的是,吸引广大网友关注,提供逃犯线索。”

  【专家观点】

  “卖萌”要有度

  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顾晓鸣表示,像公安这样原本严肃的政府部门尝试使用网络语言,宣传效果肯定要比原来单纯的说教强很多,而且会给人更人性化的感觉,值得肯定。“但同时也要考虑到受众的区分,到底是做给普通老百姓看的还是给犯人看的?”

  顾晓鸣说,制作类似的网络宣传品,要有充分的先期调研,对传播效果也要有所预估,“一个很卡通很俏皮的作品,对犯人的威慑作用是否会降低?这就要求作者要把握好司法公文和网络宣传品之间的界限。”顾晓鸣建议,这些宣传作品不能在发表后就当作任务完成了,而是要定期收集群众的反应。

  【舆情综述】

  厦门和洛阳警方均选择自己的官方微博作为各自动画和通缉令的首发平台,从传播效果来看,厦门警方的动画引发的关注要更多一些。在其官方微博中,发布的每条微博均被转发500次左右。2011年12月2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在新闻报道《走基层·厦门公安蹲点日记》中,专门关注了此事。《广州日报》也于12月28日刊发报道《公安卖萌:“亲,再跑可要开枪啦” 专家提醒:考虑受众区分有木有!》,被网络媒体转载107次。而对于洛阳警方发布的“贺卡”通缉令,《大河报》于12月21日刊发报道《警察喊你回家过年 洛阳警方网上发“贺卡”给逃犯》,也被转载64次。

  厦门和洛阳警方的做法得到了多数网友的赞赏,网友纷纷表示“今年公安同志们追逃的招式越来越多啊,赞一个”、“吉利公安用心良苦啊,愿东魁早日归案”、“寓教于乐,厦门警方的宣传好棒”。但也有一些网友对洛阳公安用“贺卡”做通缉令的方式颇有微词,如新浪微博网友“空中黑骑士”称:“‘吉祥如意’?如意何来?难道是不让公安抓住?”网友“米恋”称:“有创意,但是是否侵犯他人隐私?人家毕竟只是犯罪嫌疑人吧。”

  媒体评论方面,多为与上述专家类似的观点,认为警察“卖萌”不能放任自流,还是要掌握好“度”。如人民网评论《警方“卖萌”需要制度约束》称,“卖萌”虽然新潮,但其中调皮、滑稽的成分过多,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警方“卖萌”如果把握不好“度”,势必会有损法律的尊严。同时,很容易给公众造成一种错觉,“卖萌”是否折射出警方工作能力的低下,以至于“黔驴技穷”了才通过“卖萌”达到各种目的?或者说各地警方纷纷热衷“卖萌”,是否会形成一种“懒政”思维,一味寻求捷径却抛弃了忠于职守、艰苦奋斗的警察精神?很显然,对于警方“卖萌”不能“一刀切”地制止,但也绝不能放任自流,应当纳入必要的制度范畴进行约束。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还需充分考虑公众的情感,以及从维护司法尊严和国家文字尊严的角度出发,将“卖萌”尽量往纯洁、适当的重心偏移,做到“卖”而不“滥”,“萌”而有“度”,才能得以健康发展。

  【延伸阅读】

  2011微博通缉令盘点

  淘宝体

  上海市徐汇区警方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淘宝体通缉令——“被通缉的逃犯们,徐汇公安‘清网行动’大优惠开始啦!亲,现在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021-64860697或110,就可预订‘包运输、包食宿、包就医’优惠套餐,在徐汇自首还可获赠夏季冰饮、清真伙食、编号制服……亲,告别日日逃,分分慌,秒秒惊的痛苦吧,赶紧预订喔!”

  仓央嘉措体

  9月6日,广东江门蓬江公安发布微博称:“致负案在逃人员:你认或不认,事实就在那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信或不信,政策就在那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想或不想,亲人就在那里,望穿秋水,只盼君归;你愿或不愿,中秋就要到了,人月能否两团圆?此情此景,在外漂泊的你还能hold住吗?赶紧拨打24小时免费热线110,自首圆你回家梦!”有网友称,这是史上最萌的招安书了,公安都hold不住了,罪犯怎么hold得住呢。

  凡客体

  11月1日,合肥警方“卖萌”,发布这样一条通缉令:@合肥肥西严店公安派出所:“逃亡路上你累吗?”还记得那天吗?看着两个无助的人的眼神吗?还记得那起交通事故吗?回来吧逃亡的路上,你累吗?看见的盆友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51-8711810或110。同时警方还配上了一张照片和一个凡客体的文字说明,“爱开车,爱撞人,爱隐藏,爱逃避,也爱没事换身份,我不是坏淫,我是交通肇事者,有人看见我木有”。

  三国杀体

  为更好地抓捕逃犯,南京市白下区警方首创游戏版通缉令,以当下流行的游戏“三国杀”为蓝本,制作成通缉令的样式,将当地通缉的6名逃犯的姓名、头像、犯罪信息印在“三国杀”各类卡牌中,发动广大网友寻找通缉犯、向警方提供线索,并悬赏缉凶。这份别出心裁的悬赏通缉令发出后,短短三天时间已让三名逃犯迫于压力到白下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投案自首的逃犯表示,“三国杀”通缉令是压垮他们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责任编辑:zywli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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