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要】
据《厦门商报》2月2日报道,厦门一罗姓男子称,在2009年5月6日至2011年9月19日期间,厦门市思明区交警大队利用未经路面明示告知的秘密摄像头等取证手段,以“违反禁止标线”为由,先后对他作出66次行政处罚,每次罚款150元。这些违章处罚作出后,思明交警大队未循法定程序告知。直至2011年9月,他准备办理车辆年检手续时,才得知以上情况。
罗某称,在这66次处罚中,有四五十次都是在自家楼下的同一地点,其他十几次是在自家楼下附近的一条路上。由于法院要求一一立案,于是他提交了66份起诉状,请法院判决撤销交警部门作出的处罚。
【双方说法】
起诉人:警方未及时通知
罗先生称,两年多的时间里被罚款这么多次,交警部门竟然没有一次主动短信、电话通知或者发函通知。
交警部门称,是他更换了手机号码,导致处罚通知无法及时告知。
对此,罗先生说,他之前是更换了手机号码,但令他不解的是,好几次车辆造成交通拥堵时,交警都能查到他的手机号码,叫他移车,为何作出行政处罚时就偏偏联系不上?而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使无法电话联系,也可以通过信件等方式联系。
警方:处罚无不妥
2月1日,思明区交警大队对此事做出了答辩状,称车子登记在叶女士(罗先生的妻子)名下,罗先生并非被处罚人,没有证据证明行政处罚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也没有证据证明其是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因此罗先生不享有诉讼权利,法院应驳回起诉。
对此,罗先生声称,之前由于出行比较急,就用他妻子的身份证买下轿车,但其他所有相关信息填写的都是他自己的。事实上,妻子也没有驾照,车子都是他在开,罚款也是他在交,他当原告并无不妥。
【舆情传播】
2月2日,《厦门商报》刊发报道《在同一地点停车被罚四五十次 男子连告交警66次》,当日即被多家网络媒体同题转载38次,引发网友关注。截至2月6日14时,网易新闻转载后有7217人参与讨论,跟帖294条;新浪网有91人参与讨论,跟帖28条。但除此之外,并没有外省媒体跟进报道此事。3日,《新华每日电讯》就此事刊发了评论文章《数十次违章不告知堪比钓鱼执法》,对警方不告知车主违章的做法提出批评。该评论在随后的几天内,被《新民晚报》、搜狐网等多家平媒与网媒转载43次。至2月6日,相关舆情逐渐归于沉寂。
【媒体评论】
《新华每日电讯》评论《数十次违章不告知堪比钓鱼执法》分析称,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交警摄像取证以后顺手贴一张罚单、或者打电话、发短信告知违章司机完全是举手之劳。所谓“处罚无不妥”的答辩理由很难站得住脚。从某种意义上说,交警部门的懒政执法逻辑比四五十次违章本身更值得质疑,交警部门执法不规范、工作缺位才是司机反复在同一地点违章四五十次的深层次原因。
文章继而强调,交通违法处罚不能重罚轻管,更不能为了管而管,为了罚而罚,而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交警对司机每一次违法行为及时告知、及时执行处罚,对司机是一次警示教育。这是对司机本人与交通安全负责的态度。如果交警尽到执法责任,违章司机及时被警示,根本不会产生司机在同一地点因同一原因反复违章的问题。无论从行政处罚的程序与效果,还是从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层面考虑,及时执行交通违法处罚,“治病救人”非常必要。
【网民观点】
在网民评论方面,多数网友对警察屡次罚款而不告知车主的行为表示愤慨,认为警察执法只是以罚款为目的,而不是为了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同时,也有少数网友认为,车主本身的行为也存在问题,如已经多次因停车造成道路拥堵,在警方通知的情况下仍不知悔改等。
警方执法不能以罚款为目的
雅虎网广东省广州市网友“qzs_0”:立法和硬件建设不考虑周全,全凭一个人的心情执法,这才是造成民众不满和腐败的直接原因。
新浪网手机用户:交警罚款才是主要的,并不是为了改善交通秩序而治理交通违法!
网易广西桂林市网友“空亦空”:全心全意为人民币服务,全心全意罚款!
网易广东省手机网友(IP:117.136.*.*):交警是有罚款提成的。他们自由领任务,比如今天我领30个罚款计500,那能有100提成,领得越多提成越多。这是制度的腐败。
网易北京市网友(IP:1.202.*.*):违章没理,但是违法处罚也同样没理。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别人有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不能把违法行为攒一起罚款,就像行人闯红灯,平常没人管,不能说年底警察拿着365张罚单让你交罚款。
车主违章停车本身也有问题
网易上海市浦东新区网友“yhl9110”:交警依法办事有什么问题,这人明知违章停车还天天停,早该把他车拖走。
网易广东省网友“yawing2005”:好几次造成交通堵塞交警都能找到他,明知道你乱停会造成交通堵塞还停?不罚你罚谁,活该!
网易天津市网友(IP:218.68.*.*):违章停车就该罚!而且应当零容忍!在同一地点违章,罚款额更应当递增。
网易山东省青岛市手机网友“青岛热心大哥”:违章停车还有理?看看这些评论,就知道在国内违法的犯罪心理是多么坦然。因停车多次造成交通拥堵,交警都找到他,明知这样停车违章,会交通拥堵,还停?支持交警和城管合并执法,这样乱停车的,拖走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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