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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司法局长兼职翻译被判贪污 专家网民齐喊冤

时间:2014-10-22 14:23: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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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10月22日,《法制晚报》报道称,福建省福清市司法局原局长黄政耀,利用业余时间,为人翻译公证文件挣取翻译费17万,个人分得9万元,并定期将部分酬劳付给公证处代收翻译费的工作人员。福清市检察院指控黄的行为属贪污及私分国有资产,案件历经11年审理。2014年6月10日,福清市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黄政耀提起上诉,该案二审于近期开庭。

  据报道,2003年司法部就此案派出由中国公证员协会、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就此案组成调查组。调查组认为,本案中翻译行为应当界定为翻译者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承揽合同行为,而非公证处行为;公证处未提供翻译服务不能收取费用,故翻译费属劳动者合法收入,而非公证处收入,更非国有资产。2003年5月,福建省公证员协会也致函福清市法院,认为黄政耀收取翻译费的模式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司法局长为他人翻译公证文件,只要收取的费用不是畸高,应属正常的劳务报酬,不构成犯罪。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4年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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