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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再审4·26 绑架杀人案律师呼吁依法纠错

时间:2015-02-13 15:02: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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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综合多家媒体报道,1996 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青年被认定为嫌疑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福建高院两次发回重审。2006 年,在未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省高院以“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黄兴、林立峰被判处死缓,陈夏影获无期徒刑。林立峰于2008 年在狱中病逝。多年来,三被告人及家属坚持申诉。2013 年,李金星、吴国阜、刘志强等多位律师介入该案,并协助家属申诉。据律师介绍,该案判决书关于林立峰、陈夏影、黄兴犯罪事实的认定,只有相关供述和间接证据,绳索、胶带、“柳州车”等认定的作案工具均未找到;作为证据的勒索字条没有查清来源;此外,该案相关证人反复做出完全相反的证言,被告人和证人均称曾遭刑讯逼供。
  2014 年4 月和2015 年1 月,澎湃新闻曾先后两次报道“4·26”绑架杀人案。在2015 年1月份的报道中,福建省高院的新闻发言人严峻表示该案已在复查当中。2 月9 日,省高院依法决定,再审三人涉嫌绑架、非法拘禁一案。据媒体报道,陈夏影的律师吴国阜表示,本案关键证人陈某某已推翻此前供述,并证明两被告当时人在深圳,不具备作案时间。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5年第8-9期
[责任编辑:zyww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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