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发端】据《南方都市报》7月18日报道,近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审判了一起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强奸案。案发时年仅16岁的男孩许某华与一名13岁女孩恋爱同居,在双方家长均未追究的情况下,男孩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一审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该案在罗湖区法院一审开庭时,许某华的辩护人为其作了罪轻辩护,称许某华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加上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其行为是受到被害人认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希望法院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认可了辩护人罪轻的几条理由,但未采纳关于刑期的建议。许某华不服判决,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2年第30期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