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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超生儿落户”起诉深圳公安一审败诉

时间:2015-03-14 15:52: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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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据澎湃新闻3 月14 日报道,河南省伊川县男子胡晓伟因生育次子违反计生政策缴纳了24462 元的社会抚养费,伊川计生部门向其开具了有关“证明”。然而,胡晓伟到其居住地深圳市公安局莲花派出所为次子办理入户登记时,却被告知河南伊川提供的计生证明无效,须另由深圳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随后,胡晓伟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深圳市公安局告上法庭。2014 年12 月1 日,一审胡晓伟败诉。2015 年3月12 日,该案二审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报道称,胡晓伟认为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但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定被告深圳市公安局的行为合法。深圳福田区卫计委政策法规科一位负责人认为,胡晓伟的做法是为了规避高罚款的风险。胡晓伟则表示,“故意规避是一种主观推断”,即使认定两地标准不一,责任也应在河南伊川计生部门。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5年第12期
[责任编辑:zyww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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