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据中国广播网4月27日报道,1989年7月,孙建龙携带家传画作南下广东,被珠海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扣留。随后,警方查明孙建龙并无犯罪事实发生,并将其释放,但被警方暂扣的“吴昌硕”、“李苦禅”两幅画作至今未予返还。
4月27日,珠海市公安局官微“珠海公安”通报称:当年被扣押的“两幅画”经送广州鉴定为赝品,拱北公安分局因此认为孙不构成犯罪,并对孙建龙解除收容审查,退还扣押物品,由于当日送鉴定的“两幅画”在广州尚未回到珠海,所以没有及时发还;事后办案人员曾联系孙某龙退还画作,未果。由于涉案物品保管、交接不规范等历史原因,该“两幅画”至今未找到。2007、2008 年,孙某龙分别向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珠海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均被驳回,2010年,孙某龙向广东省高院申请提起再审,亦被驳回。今年2 月,当事人孙某龙提出了数千万元的赔偿要求,拱北口岸公安分局负责人表示,希望当事人理性提出合理要求,依法协商解决问题。
此事经报道后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截至发稿时间,有相关报道800 余篇,网民跟帖1 万余条。广西新闻网评论表示,警方只放人不还画作的处理方式,显然违反相关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