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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受贿案”被指“一案两判”广州中院重审

时间:2015-05-08 14:08: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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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据5月8日《信息时报》报道,2001年3月27日,广州白云区良田镇派出所副所长助理陈军育在执法中抓获六名涉嫌卖淫嫖娼违法人员,其中一人系公安系统的退休领导,由于其嫖娼未遂,陈军育将其移送回其单位接受处理。其后,白云区检察院指控,陈军育违反法律规定,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同时对违法犯罪问题不查处,并越权作出处罚决定后擅自将人释放;随后又非法占有公款2.5万元。2003年8月,陈军育在看守所里收到白云区法院(2003)云刑初字第397号判决书,判决刑期为九个月。但次日,他又收到了案号相同的另一份判决书,刑期为一年。
  2003年12月,陈军育刑满释放并坚持申诉,2006 年底,广州中院立案受理,指定白云区法院再审。白云区法院先后组织过5次开庭,陈军育以法院不公开等为由拒绝到庭。2013年6月13日,白云区法院认为陈军育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裁定按撤回申诉处理。陈军育及其律师提出上诉。
  近日,该案在广州中院开庭,陈军育认为只有全程网络直播并保证媒体旁听才能保障审判公正,故该案至今没能正式开庭。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5年第20期
[责任编辑:zyww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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