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7月23日出版的《南方周末》报道称,据报道,2015年7月21日,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汕头市潮南公安分局原纪委书记郑绍鑫涉嫌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和受贿一案。根据指控,郑绍鑫于2014年3月间,将GPS 定位设备私自装到汕头市潮阳区区委书记陈新造的“超标套牌车”上,以锁定后者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情况,尾随拍照并上网举报。陈新造因此到市公安局反映情况,后查处系郑绍鑫所为。2014年9月30日,郑绍鑫被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陈新造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则称,他和郑绍鑫根本不认识,更谈不上私怨。2014年9月,经陈新造联系,包括潮阳区法院院长、副检察长、人大副主任在内的该区23名党政官员接受警方的询问,为陈新造作证。据报道,该案庭审中,辩护律师李肖霖为郑绍鑫做了无罪辩护,并就“GPS 设备是否为窃听专用器材”、“该案证人和陈新造存在利益关系”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
7月24日,由司法部主管的法律与生活网刊发报道,进一步披露相关案情。该案辩护律师称,该案系已落马的汕头市纪委书记邢太安对陈新造打击报复,并指称商人郑立平因低价拍得国有土地向汕头市、潮阳区官员行贿约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