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据《广州日报》8月6日报道,2013年2月,广东东莞市厚街镇人蒋小兵与人合营酒吧,后因酒吧倒闭,不仅前期投入全部亏损,还拖欠酒水供应商林某20 余万元货款。2014年1月,林某以蒋小兵诈骗为由报警,东莞市南城公安分局篁村派出所立案侦查,同年6月14日网上追逃;6月20日,广州铁路警方将蒋小兵抓获,并移交给篁村派出所。在蒋小兵母亲向林某全额偿还欠款后,2014年7月11日被关押21天的蒋小兵被取保候审。2015年4月,东莞市公安局认定,该案系经济纠纷,没有证据证明蒋小兵涉嫌诈骗;决定给予蒋小兵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总计5689.56元。
报道称,蒋小兵的母亲邹女士认为,此次错误关押对蒋小兵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期盼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能赔礼道歉,并为其恢复名誉。2015年6月,广东省公安厅复议认为,警方“应当在侵权行为对赔偿请求人生活、工作造成影响的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道歉一事始终未能落实。有当地警方人士表示,“尽管国家赔偿法有应当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当事人固执地要一句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