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2008年12月24日,杨学初被指控虚假出资犯罪,被公安机关刑拘。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警察赵晓民介绍杨学初的妻子罗年妹和福田公安分局天安派出所民警刘军认识后,罗年妹行贿民警去“捞”杨学初。
2009年9月,杨学初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因“捞人”失败,且赵晓民拒绝退钱,2015年罗年妹向福田区纪委举报。同年6月20日,赵晓民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执行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经福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指定南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6年3月8日, 南山区检察院在经过两次退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后,以赵晓民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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