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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一派出所长驾警车肇事致人死亡被停职

时间:2014-03-18 10:20: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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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综合人民网、《海南特区报》报道,3月18日22时许,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城区东风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昌江县公安局太坡派出所所长吴某驾驶车牌号为“琼03203警”的警车,与车牌号为“琼D5H033”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据报道,事发后,昌江公安、纪检、检察等部门人员赶至现场,并向省公安厅、昌江县委汇报。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交警总队组成调查组展开勘查及取证。目前,吴某已被停职,正接受调查。案件已经移交给海南省东方市公安交警大队办理。

  昌江县公安局政委陈东回应称,检测显示,吴某当时并非酒驾。事故发生后,吴某第一时间报警和拨打了120电话。事发后,县公安局长麦宏章连同县检察院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此事。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成立了处置领导小组,参与处置及维稳工作,省交警总队等也介入调查。由于当时死者家属、朋友情绪太过激动,为避免触动他们的激烈情绪,经过简单讨论,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决定让吴某先行回避,接受调查。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经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死者家属情绪稳定,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4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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