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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法院现“早产”判决书 检方发函批评

时间:2014-04-26 19:07: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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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4月26日,人民网和《海南特区报》报道了一起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落款日期早于该案开庭日期、判决书封面案号与正文不一致的蹊跷事件。据报道,福建籍男子黄茂彩与乐东县千家镇抱平村村干部何某某因土地转包问题发生纠纷,于2011年6月8日将其诉至乐东县法院。2011年8月16日,乐东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同年10月20日,原告黄茂彩收到了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然而,这份判决书封面的案号和内文中的案号不一致;判决书落款日期为“2011年8月15日”,即该案庭审的前一天。原告黄茂彩曾就此向审理此案的法官交涉,但是“法官只是口头上承认错误”。据称,这起官司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至今已先后开庭6次。

  2012年4月24日,乐东县检察院受理了黄茂彩的申诉,并向乐东县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书》。检方称,法院审理此案时在程序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制作判决书方面不够严谨”及“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归纳原被告争议焦点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出入”。检察机关表示,案件文号、落款时间均有错误,“可能是笔误,反映了承办法官制作判决书不够认真和严肃”、“让当事人认为是法院先判后审”。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4年第18/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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