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综合《南国都市报》、南海网报道,2011年8月6日,当天14时许,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发生一起抢劫案,家住乐东县莺歌海镇的女子许菊妹成为重要嫌疑人。但许菊妹始终没有供认作案、警方没有找到脏物,警方仅从其家中搜出一顶“越南草帽”。2011年8月,许菊妹被逮捕。2012年3月,乐东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许菊妹提起公诉。2012年3 27日,乐东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于同年4月19日一审判决许菊妹犯抢劫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同年12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对此案维持原判。2013年3月15日,许菊妹的辩护律师向省检察院递交抗诉材料,要求省检察院第二分院重新复查该案。2015年2月15日,许菊妹因改造期间有“悔改表现”,被依法减刑提前出狱。2015年9月8日,海南省二中院下达再审决定书,以“认定事实错误”为由对该案提起再审。
媒体报道还提到,许菊妹所涉抢劫案被害人陈某姑的儿子系乐东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冯建文。冯建文曾向媒体表示,从该案发生到审结,他从未进行干预。而今,陈某姑、冯建文母子都已因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