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9月5日,《法制日报》报道称,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大剧院被深圳瑞华等3家竞标公司联名举报,称其在大剧院幕墙、金属屋面及外装饰工程总价达1.5亿元的施工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多位专家被指在评标过程中与招标单位相互勾结、“暗箱操作”。
【舆论质疑】
据本刊整理,竞标过程中遭质疑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方面:一、模型打分遭质疑,“获得最高分的沈阳远大的模型是四家竞标单位中质量最差的,即使是非专业人士也能轻易地分辨出来”;二、霸王条款逼签字,排名靠后的3家竞标企业均在《技术表评议结果确认表》上填写“不同意”3个字,评标委员会将其作废,重新打印的表上添加“如不签字,视为同意”的字样;三、补偿太低被拒绝,“补偿的那点钱连我们投入的零头都不够,如此不公正的评标结果我们根本不认可,如果公正评标我们不要补偿都没问题”;四、评标专家曾受贿,2010年11月,评标专家组组长莫英光因收受投标单位财物而被判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参加评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五、专家年龄违法,莫英光生于1940年11月,不符合《黑龙江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评标专家年龄应在70周岁以下;六、专家身份违规,莫英光与“拟中标单位(沈阳远大)”关系不清,在沈阳远大的官方网站首页上有莫以专家身份为其做工程项目推介而写的文章,违反招投标法“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在招标委员会外请的四位专家中,有两人来自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一位是杨仕超副院长,另一位是该院下属所的副所长张士翔,违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一个评标委员会内,通过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不得来自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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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2012年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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