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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名耍猴艺人在黑龙江卖艺被定罪惹争议

时间:2014-09-28 10:54: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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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澎湃新闻网、《大河报》等媒体报道,7月9日,鲍凤山等4名河南籍耍猴艺人在黑龙江牡丹江市表演时,被该市森林公安局带回调查,并于次日被以“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拘。8月13日,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检察院认为该案情节较轻不予批捕。8月14日,警方对4人取保候审。其后,4名艺人因猴子未返还,向公安机关讨要。不料,东京城林区检察院又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4人提起公诉。9月23日,东京城林区法院判决,鲍凤山等4人构成犯罪,但“考虑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需判处刑罚。”

  9月28日,鲍凤山受访时称,他们表演时曾与森林公安局民警发生争执而遭殴打,被带至公安局后身上的钱被扣押,警方未出具扣押单。对此,森林公安局刑侦科长陶磊当日受访时予以否认。鲍凤山认为1只猴子被扣时死亡,警方应赔偿。陶磊则称,作为涉案物品,猴子原要全没收的,退还已属“人性化执法”。而在检方、法院看来,判决公平。区检察院公诉科长薄淑君称,最初没批捕,不代表4人无罪。此案审判长崔立新也认为判决“没有不妥”,但对于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界定问题,他未明确回答。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4年第40/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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