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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市检察院被曝违规收取“保证金”16 年未退

时间:2015-02-07 15:00: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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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据澎湃新闻网2月7日报道,1997年,黑龙江省铁力市市民刘方因借用同学挪用的30万元公款被送进看守所。刘方亲戚作保且向佳木斯市检察院缴纳5万元“保证金”后被释放。刘方多次索要,但时逾16 年,检方仍未退还。

  报道称,刘方不知道借用同学的30万系挪用的公款,并在检方的要求下及时退还了钱款。在未出具任何拘留或逮捕文书的情况下,刘方被关押在看守所。在亲戚签署了保证书并缴纳5万元“保证金”后,刘方才得以释放。事后,刘方仅收到一张手写的收条,收条盖有“佳市检察反贪局侦查二科”的公章。对于刘方是否被取保候审,检方也没有明确文件说明。刘方被释放后多次到佳市检察院找当时的办案人员要求返还“保证金”,但检方一直不予退款。

  2015年2月5日,佳市检察院反贪局的肖政委表示“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处理,好像年前就处理完了。”然而2月6日,佳检察院宣传科一工作人员则表示并非检察院不退钱,而是刘方一直在上访却不露面,“想退钱也找不到人。”对此,刘方称“无稽之谈”,他表示16年间去过无数次但都没拿到钱。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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