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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6警察杀人案”舆情报告

时间:2011-12-28 16:53: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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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2011年12月28日,随着最后一名嫌疑人王海宇受审,轰动一时的“周口6警察杀人案”落下帷幕,案件被害人李胜利在死亡7年之后,终于得以下葬。在这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害者家属7年的告状历程引人深思,涉案女警王海宇案发后仍在领工资的事实更是引发热议,而6警察杀人案的内幕则尤为令人咋舌。

  【案件回顾】

  ■小纠纷酿杀人大案

  2004年9月20日,原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吕留生之姐吕秋玲与李胜利因移动收费厅的转让问题发生纠纷,吕留生找到原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以下称沙南分局)民警李立田,要求其帮忙教训李胜利。2004年9月29日,根据沙南分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原沙南分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带领民警孟军伟、张伞等,将李胜利带到七一路派出所。在该所3楼一办公室内,李立田、吕留生、冷飞、孟军伟、张伞等人对李胜利实施殴打并将其打昏。为毁灭罪证,李立田、吕留生、冷飞、张伞等人密谋后将李胜利从该所办公楼上扔下。李胜利于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怀疑死因,踏上上访之路

  李胜利死后,七一路派出所给出的说法是“跳楼自杀”。但家属看到李胜利的尸体时,发现其身上有多处伤痕,于是对警方的说法产生怀疑。为申请尸检鉴定,李胜利家人一次又一次踏上上访之路。

  ■贵人相助推动案件转机

  2004年底,李胜利的妹妹李金花和李艳红来到北京信访。一天晚上,两人到国家信访局门口查看位置时,碰到一位大约50多岁正跑步的人从身边经过。李艳红下跪求助,跑步的人停下来询问了情况。后经过一系列的协调,第二天,李艳红即按照程序将案件材料递交给一个录入员。至此,李胜利案正式成为督办案件。

  ■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案件出现转机

  2005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对李胜利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查。同年3月10日,周口市检察院接到最高检贾春旺检察长关于李胜利坠楼一案的批示,随即成立“9·20”专案组,并将李胜利案由川汇区检察院提办至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侦破,案情开始出现转机。

  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王万春接手该案。经过艰难寻找,专案组发现重要线索。在李胜利死亡当天,110指挥中心接到周口的两名中学生报警,而在七一路派出所的接警记录中却没有这两人的信息。随后专案组经过调查,得知其中一名学生已经参军,于是到部队向这名姓董的学生了解情况。经过反复做工作,董某最终说出真相。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2005年12月,七一路派出所原副所长冷飞、民警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6人,以及法院书记员吕留生因涉嫌刑讯逼供,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第四次尸检:不排除被动坠地死亡

  2006年4月6日,“9·20”专案组为李胜利做了第四次尸检。这次尸检不但对李胜利做了身体着地点及受力方向、残留物、死因认定等8项检查,还给李胜利的全身拍了X光片。这次的尸检结果中多了一条这样的结论:不排除李胜利系被动坠地死亡之可能。

  ■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惩罚

  2007年8月7日,孟军伟、贾学会、许磊先后被扶沟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0年、10年。2008年6月,李立田被判处死刑,吕留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冷飞被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10月、11月,张伞和王海宇在公安部统一部署的清网行动中先后被抓获归案。

  ■关于王海宇的争议

  2006年,李胜利死因得以澄清后,周口市检察院对王进行批捕。同年10月13日,王因怀孕被取保候审,随后潜逃。2009年,公安部门对王进行网上通缉。2011年11月4日,王在清网行动中被抓获。12月1日,王海宇以被检查出怀孕42天为由取保候审。

  争议一:犯案后为何仍领工资,第二次怀孕是否为真

  一位一直关注此案的记者出示了两份证据。一份是七一路派出所财务科王科长的录音,录音中,王科长承认王海宇还在领工资,不过他没见过这个人,估计是休病假了。第二份是王海宇丈夫单位领导张东立的口证——王海宇丈夫告诉他,其妻子怀孕是假的。

  争议二:是否真对李胜利家人进行了赔偿

  12月28日,王海宇在扶沟县法院受审。王海宇的律师当庭出示受害者家属谅解书,称王已对李胜利家人进行赔偿,并得到其谅解。随后,李艳红否认获王家的赔偿。

  【舆情传播】

  2004年9月24日,《大河报》首发报道《与人发生口角 壮男死在派出所 事发河南周口》称:“事件发生当天,周口市、川汇区两级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便介入此案进行调查。目前,技术人员已做完尸检工作,联合调查组对死因尚未做出结论。令人吃惊的是,记者提出要采访派出所副所长冷飞、民警孟军伟时,周口市警方都婉言拒绝了。七一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和市区两级公安局多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副所长冷飞失踪了,现在局里都找不到他。”《大河报》该篇报道刊发后,引起各大媒体的关注,不断有其他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2005年8月31日,《法制早报》刊发报道《案海纵深:派出所里李胜利离奇死亡》。2007年3月19日,新华网刊文《将人打昏后扔下楼摔死 河南周口市6名警察被批捕》。

  2007年3月19日,人民网制作了新闻专题《河南6警察杀人的“匪气”从何未来》,将相关新闻报道和评论进行了整合汇总。

  在随后几年里,新华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华西都市报》、《大河报》等中央及地方媒体,都对此案件进行了追踪报道或者评论。

  2011年12月27日,《北京青年报》刊发报道《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 被害人死亡7年后终入土为安》。

  2012年1月6日,中国经济网《法眼看经济》栏目制作新闻专题《从河南6警察杀人案看我国司法鉴定制度》,邀请相关律师、专家、学者从本案中讨论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媒体评论】

  取保候审漏洞须尽快补上

  《半岛都市报》评论文章《取保候审漏洞须尽快补上》称,根据现行法律,取保的保证方式有财保与人保两种。财保的金额由公安机关来确认,被取保的人逃跑后,这些小额保证金被没收,他们并不心痛;至于人保更是空话,因为被取保人逃跑后,法律并没有规定对保证人采取任何惩戒措施。而被取保人逃跑后却受益多多,一则他们可以静观形势、等待时机,甚至可以逃脱处罚;二则即便无法逃脱,出来自首还能从轻、减轻处罚。眼下,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二审草案正在审议,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备受关注。鉴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容易成为一些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的工具,立法者必须在完善这些措施的有效性上下工夫,让犯罪嫌疑人取保后无法潜逃,即便潜逃也得不到好处。

  “贵人”是对司法审判的最大嘲讽

  荆楚网评论文章《陈小二:李胜利的“贵人”应该是法律》认为,现实中,还有很多案情无法得到申诉与重新审理的机会。家属还像影视剧中盼望青天大老爷一样在盼望有“贵人”出现,帮助受到冤屈的人们洗掉陈冤。其实,所谓的“贵人”是对司法审判的最大嘲讽,是对越权、特权思想的歌功颂德。期待贵人的出现,实际上是在期待一种特权对另一种特权的驯服与治理。说到底,公民的“贵人”应该是法律,而不是哪个偶然中撞到的谁谁谁。换句话说,倘若从公安机关调查、检察机关批捕、法院审理每一个阶段都能够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们还会如此期待“贵人”出现吗?

  【网民观点】

  应该彻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腾讯网网友“万宝路”:现在不是起诉几个警察那么简单。为什么此案久拖不决?为什么法医鉴定前后出入很大?为什么调查结果截然不同?应该追究在过去的两年半时间里,到底是什么力量在袒护这些肇事警察。

  案件为何久拖不决

  凤凰网网友“ADF”:2004年发生的事,为何拖延了几年才宣判?这中间所发生的事情耐人寻味。

[责任编辑:zywli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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