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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官员收钱运作项目检方称不构成受贿引争议

时间:2015-06-07 18:38: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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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据中新网6月7日报道,河南信阳市发改委官员以帮助运作“联合建房”为由,先后收取运作费100多万元,近日遭到当事人实名举报。而检方的调查结论是,不构成受贿犯罪,不予立案。据报道,举报人李明顶称,2010年七八月间结识信阳市发改委官员刘明先。刘表示可以帮助李明顶搞房地产开发,从2010年9月29日到2011年3月10日,李明顶先后7次给刘明先打款119万元。然而,该项目最终落空。刘明先事后承认确实收取了李明顶的运作费,但他强调钱款已于一年前归还李明顶。信阳市固始县检察院反贪局张局长及承办检察官荣责刚表示,刘明先不构成受贿,因此检方没有立案。对于刘明先声称已还钱一事,李明顶表示不认可,并对检方不抓捕刘明先表示不满。
  针对李明顶反映的问题,受河南省检察院委派在基层检察院长期担任督查专员的前资深检察官张南京指出,因“联合建房”一事不属于发改委审批项目,检察院不以受贿罪立案,并无不当。但该案中的“发改委官员”有可能涉嫌诈骗罪,检察院应将案件移交公安局处理。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5年第24期
[责任编辑:zyww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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