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11月23日,今日头条媒体平台“无界新闻”发布记者刘虎撰写的长篇报道《被法院“遗忘”了20年的“杀人犯”》。报道称,1989年7月29日,河南三门峡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17岁的王玉虎成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疑犯。经警方连续三天三夜的审讯,王玉虎招供了“强奸杀人”的作案经过。1990年8月,三门峡中院一审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王玉虎死刑缓期执行。1991年5月,河南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1990年初,陕西律师耿民代理该案。1992年3月,耿民通过全国人大代表递交了有关材料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责成最高法院和河南高院对该案进行复查。1994年底,河南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三门峡中院重审。1996年7月,王玉虎被“取保候审”。但此后近20年间,三门峡中院始终未重新开庭审判。2014年6月,律师发现,早在1994 年,河南高院曾随同再审裁定下达给三门峡中院一份函件中明确“现场提取的死者阴道内擦拭物上的精斑,不是被告人王玉虎所留。”
11月22日,“无界新闻”跟踪报道称,2015年11月21日,灵宝市警方表示,三门峡、灵宝两级政府已经进行了会商,将尽快解决。耿民律师认为,按照法定程序,如无意外,王玉虎案可由灵宝警方终止侦查并撤销对其刑事立案,亦可由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