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2007 年7月14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16岁少年宋争光因被指涉嫌猥亵杀害其 9岁的堂妹被当地警方带走。7月28日,警方认定其涉嫌故意杀人、猥亵儿童罪,予以逮捕。此后6年间,周口中院两次判其无期徒刑,河南省高院两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期间,宋争光的父亲宋现友和母亲辛连英不断上访。2009年4月,淮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宋现友、辛连英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3年4月,检方撤回起诉,12月29日宋争光获取保候审。但宋争光的父母希望司法机关撤销案件、宣布宋争光无罪,并为此继续四处上访。2015年8月,宋现友和辛连英再次被判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二人分别获刑5年9个月和6年。2016年1月26日,宋争光向周口中院申请国家赔偿 2088万元,获法院受理。
媒体报道称,宋争光认为自己无罪,是办案人员对其实施了刑讯逼供,致使其腿部骨折,被迫认罪,其父母因敲诈勒索罪获刑是冤枉的。
2016年2月25日,淮阳县公安局在大河网刊登《关于宋争光故意杀人案的情况说明》,称媒体报道不实。文中称,宋争光案发时出现在现场且案发后表现异常,经警方传唤及做心理测试后,交代作案经过。其供述与警方现场勘查、尸检情况完全吻合,属于先供后证。文中还列举了证据认定的依据,并回应媒体报道称,宋争光故意杀人案证据确凿,不能以修改后证据的标准来指导和审理过去的案件;看守所的健康检查笔录、身体状况跟踪检查记录及淮阳县检察院监所科调查结论均可证明办案民警不存在任何刑讯逼供问题;宋争光父母采取极端方式反映问题,辱骂工作人员,拦截、追逐司法车辆,并在司法机关拉条幅厮打保安。在宋争光取保后,宋争光父母要求无罪释放,并要挟办案民警拿出三万元生活费。二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上述《情况说明》目前已从大河网撤下,网媒、门户网站仍有转载。
3月2日,大河网报道称,宋争光的取保候审已被解除,但淮阳警方表示,宋争光目前未被限制人身自由,但依然是犯罪嫌疑人,“谈不上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