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舆情频道>>地方舆情>>湖 北

湖北阳新县公务员跨省逼迁事件舆情观察

时间:2012-03-13 10:45: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事件概况】

  据《南方都市报》等媒体3月13日报道,来自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的蔡克关、李美丽夫妇,在深圳务工12年多,目前在福田区经营一家邮政报刊亭。3月10日、11日,两人的报刊亭连续两天被人用胶水和化学制品堵死,导致几天不能正常开门营业。李美丽遂到福田派出所报警。

  堵门锁系老家公务员逼迁行为

  通过在派出所调看监控视频,李美丽认出两名作案者是阳新县档案局干部陈世钟和汪鹏,二人来深圳做他们的动迁思想工作。蔡克关称,去年10月15日,阳新县政府发布公文,称将征收蔡家所在一片区域,用于商业开发。蔡家一共有宅基地面积200多平方米。政府公文中称以1200元/平方米征收,工作人员来谈时说是800元/平方米,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一周前,这两名工作人员又来找他们做思想工作,还是没谈妥,遂有上述行为。

  两名公务员道歉赔钱

  福田民警接到李美丽报警后,动用技侦手段,迫使两名公务员到福田派出所自首接受调查。据称,他们开始还不承认,但在监控视频等铁证面前,最终详细供述了作案经过。福田民警表示,作案公务员确是阳新县档案局干部,他们主要是想以此逼迫事主回老家签订拆迁协议。这种做法严重违法,必须给予最严厉谴责。

  据悉,在福田派出所,两名干部向李美丽道歉认错,请求她看在老家人的面子上,不再追究他们的责任,他们愿意对此进行赔偿。在警方的调解下,他们赔偿李美丽5000元损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再追究对方责任。

  【官方回应】

  心是好的,但采取的方式不恰当

  事件发生后,《南方都市报》记者分别就此事采访了阳新县国土局工作人员、阳新县县委宣传部。阳新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介绍,阳新县政府档案局的人来深圳做蔡克关等人的工作,是因为县委县政府将钉子户“分包”给了各个单位。每个单位都有任务,“谁管理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任务谁负责”。这次事件纯属个人行为。

  阳新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向能来则表示,“他们的心是好的,可是采取的方式不恰当。我们阳新县这边城东新区正在搞拆迁工作,目前95%的拆迁户已经完成拆迁,还剩下一部分没有完成。他们这次去深圳主要是与李美丽协商,可是她总是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他们心里可能比较着急,才采取了这种不恰当的方式,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她做不了生意,然后回老家处理拆迁的事。这种方式不对,我已经严厉地批评他们了”。他同时也表示,希望李美丽能够尽快回阳新处理好事情,她提出的条件可以慢慢商量。

  【舆情综述】

  3月13日,《南方都市报》刊发报道《湖北公务员千里赴深圳 堵报亭锁眼“逼迁”》首次关注此事,深州本地报纸《晶报》也以《湖北民房拆迁谈不拢 来深堵业主的报亭锁》为题报道此事,并就此事采访了阳新县档案局局长和相关律师。律师表示,私自采用胁迫手段属违法行为。两篇报道当日共被转载20次。

  14日,相关报道飙升至242篇,达整个舆情监测期的峰值。《京华时报》以《两公务员赴深圳堵钉子户锁眼》为题转发了《南方都市报》的报道,继而被网络媒体转载144次。媒体在转载时对标题虽稍有修改,但均保留了“堵锁眼”、“逼迁”等关键字眼。《南方都市报》当日则刊发了后续报道《赴深逼迁 湖北干部认错 赔报刊亭5000元损失》。此外,当日相关媒体评论也开始大量涌现,其中《新京报》的评论《“千里逼迁”的权力乖戾》和红网评论《堵锁眼“逼拆”的“好心”好在哪里?》被转载次数较多,分别为26次和16次。

  15日,《南方都市报》前日的后续报道继续被转载117次,网络媒体在转载时多将标题改为《湖北2名赴深圳堵锁眼公务员自首并赔偿5千元》。16日,相关媒体报道减少,但评论依旧大量涌现。其中《广州日报》评论《城管败给“钉子户”的进步与警示》被转载次数较多,为39次。17日开始,由于适逢双休日,且事件没有后续进展,媒体报道和评论均大幅度减少,至18日完全归于沉寂。

  【媒体评论】

  媒体对阳新县政府在此事中扮演的角色格外关注,从政府插手拆迁,并采用“分包制”的形式,到事件曝光后,阳新县政府“好心说”的回应态度,以及事件的后续处理结果,媒体均提出了批评与建议。

  政府不应成为拆迁中的主角

  红网评论《堵锁眼“逼拆”的“好心”好在哪里?》认为,县政府公务员们做钉子户的动迁思想工作,而被征收来的地要做的却又是商业开发,也就是说,政府部门亲自组织人员进行动迁,为的不是公共利益,而是商业利益。或者换句话说,政府是在动用公权力帮他人谋私利。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滥用公权,只是这种行为并不罕见,也极少有哪个地方政府因此而受到过处罚。实际上,也正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只顾维护自己或开发商的利益,而漠视、忽视甚至肆意侵害被拆迁户的利益,才导致了政府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矛盾尖锐化,才会不断上演暴力抗拆甚至自焚事件。在新拆迁条例施行之后,行政强拆就已经退出历史舞台,无论是为了公利还是私利,政府都不应该成为拆迁中的主角,更不该站在强势者一方,而应站好立场,维护好双方利益尤其是被拆迁者的利益,以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华声在线评论《跨境逼迁,堵锁眼堵不了是非眼》也强调,如果是因公共需要开发,遇到了钉子户协商未果,政府派人出面进行商榷,也未尝不可。但是政府积极参与商业开发,并且动用大量公务员强制干预正常的商业行为,充当开发商打手角色,给民众获取正当利益造成巨大的行政羁绊,这无疑是当地政府的一种角色错位。究其原因,还是土地财政惹得祸。发展经济无疑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但是安居乐业更是科学发展观的首要诉求。地方政府做得好不好,不仅仅是看GDP有多高,更是看民众的满意程度。社会管理是一门艺术,需要地方官员有足够的智慧。当地方政府钻进钱眼里,通过堵锁眼与民争利时,是如何也躲避不了民众和上级的是非眼的。

  拆迁搞“分包”更易激化矛盾

  《钱江晚报》评论《千里逼迁,岂能一赔了之》认为,一个地方开发商业楼盘,拆迁之事本该交由市场做主,没想到地方政府亲自赤膊上阵不说,还以官员的职位作为绑架物,驱赶官员以违法的手段肆意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力,心狠手辣的就是“好”官,达不成逼迁目标的就是“坏”官。档案局与拆迁本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相信用胶水堵锁眼的两位公务员也是出于被逼无奈,这样的评价机制与逼良为娼有什么不同?

  中国江西网评论《公务员“堵锁眼”,添堵的何止是这些?》也认为,回顾整个事件的过程,上级下压任务,下级转嫁个人,反复动员无果,被迫铤而走险,这就是一种高压状态下的“击鼓传花”。这种“上指下派”、“长官意志”的做法,在一些地方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已是反复出现。它一方面破坏了正常工作秩序与程序,放纵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做法,把基层工作人员变成了“工具”,把老百姓当成了“仆役”;另一方面在层层重压之下,个别单位及个人一时冲动、鲁莽从事,采取了简单粗暴做法,有可能导致侵犯权益,甚至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

  政府回应“好心说”难以服众

  《南方都市报》评论《公务员跨省“堵锁眼”只是“方法不恰当”?》认为,从政府的回应来看,湖北阳新方面对这两名公务员行为的态度并没有从根本上有所认识。比如阳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向能就表示“他们的心是好的,可是采取的方式不恰当”。试问,堵死别人锁眼的心怎么就成好的了?用堵锁眼的方法代替劝解、说服工作,到底是一个工作意识与态度错位问题,工作能力不强问题,还是一个方法不恰当问题?所谓“上有所好,下必附焉”,湖北阳新方面的态度事实上也正好证明了,两名公务员堵锁眼行为的发生,其根源在于“上边”,在于不尽合理的拆迁制度,在于一些政府部门对公务员错误执政方式的一味容忍甚至是纵容!公务员跨省堵锁眼,堵的不是锁眼,而是官民沟通的途径,是用不理性的、强制的甚至非法的手段,为百姓与政府之间筑起一道看不见的“隔断墙”。

  华龙网评论《用胶水堵锁眼堵出好心来》也认为,在如此的执政理念之下,只要用心是“好的”,不管什么样的手段都可以实施;只要用心是“好的”,不管什么样的道德道义都可以践踏。按照这样的逻辑推理,逼民拆迁自焚也可以说是“心是好的”,是为了让拆迁户住上新的楼房。“他们的心是好的”,多少下作和卑劣的手段在假此之名。阳新县县委宣传部的表态,是在代表阳新县县委、县政府表态。这样的表态也就是在代表地方政府发声,是在表达地方政府对于“好心”的理解,是在表明地方政府“好心”的底线,是在表明地方政府“好心”的可透支程度。可这样的“好心”却常常令我们害怕。

  后续处理不应止于处罚

  四川新闻网评论《谁在与谁调解?》分析称,在本件事上说到调解,至少应包括三个层次上的调解:第一个层次上的调解,直接涉及两名干部与打工者;第二个层次上的调解,涉及到公众与这两名干部;第三个层次上的调解,涉及到公众与地方政府以及部门在这三个层次上完成调解,意味着启动独立调查,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整理清楚;意味着以法律法规检验政府以及部门、个人的行为,甚至意味着对悍然违反法律条文、法定程序者的追究责任,以及对于利益受损者作适当补偿,且最后结果必然是由点及面,能促进整个权力运行规范,促进每一公职人员恪守条文、程序的。而单纯强调第一层次上的调解,就是典型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仿佛整个事件是最普通不过的民事纠纷似的,只要安抚好打工者,就一切都遮掩过去了。包括5000元赔偿金在内的一切费用是否都公款报销了,实际也令人怀疑。

  《山西晚报》评论《“千里逼迁”逼出了什么》则强调称,蔡克关之所以不愿如政府部门所愿配合拆迁,原因是蔡称 “政府公文中是以1200元/平方米征收,工作人员来谈时说是800元/平方米”,所以才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如果蔡先生所说的并非实情,阳新县相关部门完全可以拿出证据来驳斥,而不是闭口不谈此事,只汲汲纠缠于档案局两名公务人员的具体作为的得当与否,只“严厉地批评了他们”了事;但若事实果真如蔡先生所言,一则显见其并非“刁民”,不是无理取闹,更不是所谓的漫天要价,只不过是在征收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已。再则,那无故不见的400元/平方米的差价又去了哪里?阳新方面对此显然还欠蔡克关和公众一个交代。于此而言,“千里逼迁”还“逼”出了一条或者涉嫌贪腐的线索。

  【网民观点】

  网民对此事关注度较高。截至3月21日,网易的转载新闻有69,070人参与讨论,跟帖1456条;凤凰网有18,651人参与讨论,跟帖223条。网民多对此案中两名公务员的堵锁眼行为表示谴责,甚或将这种负面情绪扩散到整个公务员队伍;还有网友认为处理结果太轻,并质疑赔偿的5000元是否是由纳税人买单。

  谴责两名公务员的行为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IP:183.17.*.*):这哪是公务员干的,谁信呢?就是小混混干的勾当啊!

  腾讯网网友“方圆天地”:这都是些什么人啊,能采取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开展工作?还公务员呢,能指望这种人为老百姓办什么好事?真是丢公务员的脸,这种鸡鸣狗盗之徒都应该开除出公务员队伍。

  搜狐网吉林省长春市网友“ypz0334”:公务员堵锁眼不是不恰当,而是扰乱社会治安!这种素质的公务员能继续留在公务员队伍吗?当百姓对政府或某些单位工作不满意时都去堵锁眼让你办不了公,好坐下来解决问题能行吗?影响百姓正常经营和让警察出警都是有成本的,应该赔偿。

  认为处理结果太轻

  腾讯网网友“呵护你的温柔”:就认个错完了?下次继续!目的达到后继续认个错,那我拆你家房子别让我坐牢怎么样,其他随便!

  腾讯网北京市网友“男人北京”:不能就这么算了啊,公务员这样粗暴野蛮的处理问题结果是双方和解,骗人啊!私下肯定有其他交易。

  凤凰网湖南省娄底市网友:既然严重违法,那为什么不依法惩治而只是谴责?假如当事双方反过来又会怎么样?

  质疑赔偿是否由纳税人买单

  网易浙江省嘉兴市网友“lvyongyouxiang”:这5000块是拿谁的钱去赔的得说清楚了。八成我们纳税人又一次成了冤大头。

  腾讯网焦作市网友“期待”:我们想知道的是,这5000元是他们自己出还是回去就报销了?

[责任编辑:zywliuz]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