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2009年8月,国家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接到举报,称湖北联谊集团在典当业务放贷过程中,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行为。
2010年7月,湖北省公安厅将此案指定由黄石市公安局侦办。2011年12月7日,湖北省黄石市检察院认为“联谊集团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涉嫌非法经营罪及高利转贷罪”,对联谊公司及高宏震等8名公司高管提起公诉。2013年1月,高宏震等3名高管因犯高利转贷罪被分别判处2至3年有期徒刑,联谊公司被判处罚金300万元。
2015年8月18日,湖北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控辩双方就被告人是否构成高利转贷罪和非法经营罪进行了辩论。审理完毕后,法庭并未当庭宣判。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在本案侦查阶段,联谊公司银行账户上的5000万元,被划入黄石市公安局银行账户。辩护律师还当庭出示了黄石市公安局打的收条。但检方和法庭均未做出回应。据澎湃新闻报道,该笔资金没有随案提交至检察院和法院,目前下落不明。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该案一审判决书中,对于两公司被冻结、封存的资金、财物等丝毫未提;辩护律师方面曾与法院沟通,但法院表示,公安机关并未随案移交上述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