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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刑案改判无罪申请国赔 舆论呼吁尽快赔偿

时间:2014-10-26 14:27: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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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2014年7月14日,湖南娄底少年欧阳佳涉嫌参与一起抢劫案终审公开宣判,娄底市中院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为由,宣告上诉人欧阳佳无罪,当庭释放。在此之前,欧阳佳曾先后被判10年6个月和8年的有期徒刑。这个在看守所待了5年的24岁少年“沉冤得雪”。该案经媒体报道,曾引起较大关注。

  10月2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称,2014年8月4日,欧阳佳通过律师向娄星区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索赔165万余元,但“在法定期限内未获回应”。10月23日,他又向娄底市中院提起赔偿申请,如今仍在等待。据报道,娄星区法院负责处理此事的龙伟林法官表示,按法律程序,“这事最好由娄底中院来处理”。为何娄星区法院不直接裁定赔付?龙伟林表示,“不能回复”,欧阳佳的代理律师袭祥栋则透露,龙伟林曾暗示降低赔偿要求。欧阳佳称,希望尽快拿到赔偿,同时还要对当初的“冤案制造者”追责。

  袭祥栋律师也在其微博表示:“赔偿义务机关娄星区人民法院知错不纠,在法定两个月期限内不做赔偿决定,希望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尽快作出赔偿决定。”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4年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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