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2017年2月8日,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公安分局长春派出所民警陈建丰、张介春、熊奇剑3人工作日午餐涉嫌违规饮酒被益阳市纪委督查组发现。在市纪委督查组表明身份进行询问时,3人均隐瞒了身份。益阳市纪委将当天督查情况交由资阳区纪委核查确认了3人身份,资阳区纪委当即成立联合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要求资阳区公安分局监察室通知3人到纪委接受询问。
长春派出所教导员高新华交代陈建丰等人在接受调查时就说3人正在休假,并与2名副所长统一口径,还打电话给负责内勤的民警卜烜,要他在年前和年后两次干部会议的记录上补齐强调不能打牌、不能工作时间饮酒的内容。
后因卜烜将2月8日通报的“益阳市工商系统3名工作人员违反禁酒令被免职”的相关内容作为纪律教育内容写到了2月7日的会议记录中而被调查组发现。高新华遂承认组织集体作假,并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同时,血液检测结果也证实陈建丰和张介春确实存在饮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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